【本報記者 戚紅麗 陳靜 鄭州4日電】 2月3日,記者從鄭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獲悉,2011年,鄭州市共辦理貪污賄賂大案148件,董事長夥同6人私分國有資產6700萬等案件被查處。
去年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155件208人,同比基本持平。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5億元,同比大幅增加。全年共辦理大案148件,占立案總數的96%;百萬元以上大案28件,同比上升40%;縣處級以上要案28人。如查辦了河南豫礦公司原董事長王興民等6人私分國有資產6700餘萬元案,河南中醫學院原院長彭勃受賄1100餘萬元案等。查辦了中國銀河證券公司原總經理肖時慶受賄1546萬元、內幕交易獲利1.03億元案,審查起訴了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受賄3300餘萬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