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潘恆杭州2月9日電】記者從浙江省審計廳獲悉,2011年浙江全省共審計單位4019個,查出違規金額100.15億元,損失浪費金額12.78億元,應上繳財政金額21.51億元,應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3.54億元,核減政府性基本建設投資33.79億元,審計工作成效明顯。 2011年,浙江省審計機關加強了對政府重大項目建設和管理情況的審計監督,以及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高中債務的審計和調查。審計部門對浙1125個單位的1362名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查出違規金額18.89億元。加大對腐敗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的揭露和查處力度,共移送案件和事項106件,涉案(涉及)人員76人,涉案(涉及)金額7.12億元。其中溫州市審計局配合紀委檢察部門查處溫州菜籃子集團腐敗窩案串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達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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