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海外版引述台灣媒體報道,因涉嫌外傭合約詐欺案,遭到美國法院遞解出境的台灣地區原「駐堪薩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劉姍姍,15日清晨返台。
據報道,劉姍姍因涉嫌與外傭合約詐欺案,於2011年11月被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該案由堪薩斯地方法院審理後,於今年1月宣判,劉姍姍被判給付菲律賓傭人8萬餘美元,並遭遞解出境。
在機場面對媒體詢問有關案情時,劉姍姍只說,謝謝大家關心,她會配合外事部門及台灣檢方的繼續調查。劉姍姍還說,回家的感覺真好。之後,搭車返回台北。
劉姍姍案去年發生後,一度引發台美兩地高度關切。由於劉珊珊在美僱傭的菲律賓傭人,控告其未按合約給付加班費並受到虐待,美國檢方控訴劉姍姍合約詐欺。台北地檢署當時也分案交由專門負責涉外案件的檢察官瞭解案情。
據熟悉台美司法互動的島內律師表示,島內對於台灣人及公務員境外犯罪的訴究,僅限「內亂、外患、海盜、毒品、貪瀆、偽造文書、侵佔」,以及刑期3年以上的重罪等,若劉姍姍無關貪瀆、侵佔或重罪時,台灣檢方在查無犯罪實據後,應可簽結或不起訴。
該律師認為,依現有資訊來看,劉姍姍案應非情節重大犯罪,也沒有逃亡之虞,若發生在台灣,也許不會遭到羈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