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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將查特首 曾蔭權:愿意配合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2-28]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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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從事公務已有45年,今年7月卸任特首。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據都市快報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近日多次被報道可能接受富豪「關照」,如坐私人遊艇、私人飛機,租住豪宅。香港廉政公署決定調查,立法會也要求特首到會解釋。

對此,曾蔭權昨天再次作出澄清,並且表示如果廉署調查,他樂意配合,以釋除公眾的疑慮。

廉政公署是香港一個專門打擊貪污的獨立執法機構,直接對特首負責。如果廉署真的調查曾蔭權,那麼這將是廉署成立38年來第一次調查它唯一的上司政府最高首長。

行政長官接受贊助無處申報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說,公務人員收受利益,如果沒有合理的辯解的話,就觸犯了《防止賄賂條例》裡面的罪行。

按法律,廉署如果懷疑特首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可轉交律政司考慮是否提交立法會,如果有1/4議員聯合動議及經立法會通過,可交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有足夠證據構成指控及全體議員2/3通過,就可以提出彈劾,報請中央政府決定。

香港現行的官員申報制度規管所有的問責官員,接受任何贊助旅程,需要向行政長官或司長申報批准,但制度存在漏洞若行政長官接受贊助旅程,應該向誰請求批准?

為此,曾蔭權昨天宣佈: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防止及處理包括行政長官在內的潛在利益衝突,制定更透明的申報制度。

他決定邀請退休大法官李國能,主持特別委員會,成員包括社會福利界、學術界及傳媒界的人士,檢討現行的制度及程序,對像包括行政長官、所有問責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委員會獨立運作,提交的報告也立即公開,希望兩三個月內做好工作」。

一直遵守的規矩和市民的要求

有很明顯的落差

去年4月和今年2月,曾蔭權兩次坐朋友的私人遊艇游澳門並在遊艇留宿;2009年10月和今年2月,曾蔭權坐過兩次朋友的私人飛機,分別到日本和泰國。這被媒體質疑「可能涉及利益輸送」。

曾蔭權解釋,每次坐私人遊艇他都給對方500元交通費,坐私人飛機分別給對方5900元和18.8萬元交通費。

曾蔭權昨天在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他做了幾十年的公務,一直都想跟著良心而辦事、跟著規矩而辦事,近日的這些質疑讓他明白,市民對公職人員的要求比以前更高,從而導致市民對他失望,質疑他的誠信。

「很明顯世界在變,香港社會也在不停地變動」,他說,「這幾天我做了很多的反思,很明顯地,我們一直遵守的規矩和市民的要求有很明顯的落差。我也上了一堂很好的課,以後我一定會更加嚴謹辦事,也要採取一些措施和補救的方法。希望各位諒解。」

近日有政黨要求香港廉政公署介入調查曾蔭權涉嫌收受不當利益,據港媒25日報道,廉署接到舉報之後表示,將依法跟進。

曾蔭權說,廉潔、公平和公正是香港根深蒂固的價值,各階層都很重視,未來特首必須信奉。他還說近來媒體報道令他感到受傷,出任特首是終生榮譽,同時要付巨大代價。「日後選擇是否接受乘坐私人遊艇或飛機時會特別小心和敏感」。

否認深圳租房有利益輸送

另外,曾蔭權卸任後,將租住於深圳東海集團開發的位於福田區的東海花園君豪閣,而東海集團主席黃楚標是政府發牌的香港數碼廣播的主要投資者。這也被媒體質疑。

曾蔭權說,2010年有意租住深圳東海集團的房屋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他承認當時沒有想到東海集團主席黃楚標是香港數碼廣播的主要投資者。但曾蔭權強調,未申報不影響發牌的決定。因為是否向香港數碼廣播發牌,由廣管局研究及撰寫報告,當時廣管局一致同意發牌,而行政會議很少參與。

他說,2010年與黃楚標談起有關房屋,對方提出將會所改建,自己表示有興趣,對方在2011年起裝修,自己以每年約100萬港元(約合人民幣80萬元)租住3年。

東海集團發表一份聲明稱,集團是以市值簽訂三年合約,每年租金為80萬元人民幣,租金不包括水電費、衛生費和工人、司機或任何其他服務的費用。聲明說,該套住房面積626.4平方米,原為會所,使用多年,日久失修,計劃改建及重新裝修作出租住宅,工程預算少於300萬元。

立法會邀曾蔭權解釋連串事件

到電台解釋、又宣佈成立委員檢討申報制度、涉及事件的東海集團也在報章刊登聲明澄清,但並未能夠釋除外界對曾蔭權的疑慮。

香港多個政黨和團體批評曾蔭權在租住深圳豪宅、乘坐私人飛機和遊艇等連串事件上,接受富豪款待,涉嫌利益輸送,多個立法會議員要求曾蔭權到立法會清楚交代詳情,否則不排除引用權力及特權法傳召他到立法會。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邀請曾蔭權週三(2月29日)到立法會解釋這些事件,但特首辦公室表示,曾蔭權仍在考慮中,暫時沒有答覆會不會出席。

香港立法會議員張文光說:「曾蔭權是香港的特首,香港人對他要求高是正常不過的。」

「沒辦法,誰叫他是特首」

曾蔭權1964年從香港華仁書院預科畢業,1967年任二級行政主任。1981年獲政府保送前往美國哈佛大學,次年獲公共行政碩士學位。1997年任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財政司司長,2002年任政務司司長。

2005年,曾蔭權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2007年7月連任行政長官。2012年7月屆滿。

去年,曾蔭權的外出訪問經費開支,成為港人津津樂道的討論話題。有香港媒體披露,曾蔭權在過去四年外出訪問發生的費用不足百萬港元,節約程度令人驚訝。

香港人對特首要求高,還可以從去年曾蔭權被要求拆除「包陽台」違建一事上看出。

去年6月,曾蔭權位於中環麥當勞道碧雲樓的寓所涉嫌違建,香港屋宇署查驗後向特首發出勸喻,要求拆除圍封露台的落地大玻璃窗。曾蔭權隨後委託專業人士清拆了違建。

碧雲樓高12層,曾蔭權與妻子鮑笑薇擁有2樓的一套公寓,公寓的露台原本屬於開放式設計,曾蔭權在外圍加建了大型玻璃,將露台變成室內空間(俗稱「包陽台」)。

其實,玻璃封閉露台在香港很常見,連特首自己也不認為這是違建。他說,屋宇署在2006年曾發信要求他拆除外牆花架,但沒有要求他處理密封露台。

碧雲樓其他包陽台的公寓,仍然保持現狀。有的士司機評價,「違建」明顯針對特首個人,「但都無計(沒辦法),誰叫他是特首」。

香港立法會前主席范徐麗泰(微博)曾說,香港社會對社會地位較高的人,要求比一般人高很多。地位高的公眾人物一定要比其他人做得更加小心及守法,因為在香港沒有特權。

      責任編輯: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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