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周亞明、郎艷林北京10日電】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廳長崔亞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很贊成刑訴法中設立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但也認為步子邁的「不夠大」。
崔亞東建議,對犯罪比較輕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不是封存,而是在他們年滿18週歲以後,清除其青少年犯罪記錄,以便讓他們沒有負擔的融入社會,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刑事訴訟法修正法草案已於3月8日提請人代會審議。今次刑訴法「大修」,專門設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訴訟程序,對犯罪比較輕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進行封存,除法律規定外,除司法機關辦案外一律不可查詢。
崔亞東說,青少年犯罪以後,首先是要進行幫教,實行寬嚴相濟的政策,進行綜合治理,對特殊群體特殊關愛。「因為犯罪記錄會影響他們的升學、參軍、就業,甚至會影響他們一輩子」,這位常常接觸各種犯罪人員的政法委書記對此深有感觸,「他們有些會破罐破摔,因為犯罪記錄是他們一輩子的陰影和包袱。」
試行清除記錄幫助孩子重生
崔亞東以甕安事件舉例,參與當年打砸搶事件的犯罪人員中,違法青少年占25%,其中30%孩子的父母在外打工,20%屬於離異家庭,30%父母在甕安縣城打工租房住。「教育對孩子是非常重要的」,崔亞東說。
據稱,對於甕安事件中處以刑罰的104名未成年人,貴州省公安機關一律不投入監獄,而是放回,讓他們全部回歸社會、回歸學校。實行當地幫教,一名老師、一名家長、一名社區工作人員幫扶一名犯罪未成年人(「三位一體」幫扶法)。
「當時有位母親去看她的孩子,她孩子天真的跟媽媽說,『媽媽,請你告訴皮老師,我回去一定好好學習』,他母親當場流著淚說,你燒了幾輛車,再也回不去校園了。」得到被放回的消息後,這位母親感到很意外,並向崔亞東承諾,將來孩子即使不成材也一定要讓他成人。
被放回後,很多孩子的家長向崔亞東反映說,他們很感謝政法委、公安機關對孩子寬大處理,但這犯罪記錄卻是他們一輩子的痛,將深深地影響孩子將來的升學、參軍、就業。崔亞東下決心,不讓孩子受這樣的影響。
然而,怎麼能夠讓孩子不受犯罪記錄的影響可難倒了崔亞東。經過幾次開會討論,都收效甚微。2008年11月,中央司法體制改革提出,有條件地方的司法可以試行青少年犯罪輕罪消滅制度。崔亞東即在甕安試行了該制度。
結果,目前這104名參與當年甕安事件的未成年人中,有94名被消除了違法記錄;2009年至2011年,有43名考上大學,有的在大學當上了學生會主席。
「從我們的司法實踐來看,就不要封存了,直接消除」,崔亞東說,這樣一方面是對他們的激勵,另一方面可以讓他們更好的融入社會。
目前,貴州省建立了違法青少年、未成年人幫扶教育中心。「就學不足是影響發展的很重要原因」,崔亞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