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人大的釋法權力毋庸置疑,但《基本法》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是不能忽略的,所以釋法不能輕率而行。
黃仁龍今天(3月11日)被傳媒問及有關雙非孕婦的釋法問題時表示,政府需要根據法律辦事,所指的法律不單是終審法院的判決,亦包括2002年立法會通過修改的《入境條例》附表1第2(a)段,這是在法治社會中必須遵守的原則,也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該要做的。
他說,政府非常明白香港社會對雙非孕婦問題的關注,已採取可行的行政措施以控制情況,亦得到廣東省各方面的配合,現已初見成效。政府當然會一直審視情況,有需要時會在行政措施方面加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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