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就在銀行高利潤在網上被熱議的同時,一些銀行收費問題再次遭持卡人質疑。日前有媒體報道,一持卡人在信用卡少還2.95元的情況下,被銀行收取420元利息,罰息高達所欠金額的142倍。出現這一結果的原因,就在於銀行對持卡人存在未償清情況的賬單採取全額罰息。採訪中記者留意到,除罰息依據的金額外,銀行計算利息的時間起始點也頗受詬病。
部分欠款,為何全額罰息?
昨日記者在微博、論壇針對信用卡全額罰息進行搜索,發現持卡人對銀行的抱怨比比皆是。不少網友表示,銀行對未還的部分收取利息可以理解,但對已償還的部分也收取利息實在無法認同。
「我認為銀行不應該對信用卡部分欠款實行全額罰息,尤其是欠款才幾塊錢。」市民徐女士表示,有時候自己有美元賬單,計算人民幣還款金額容易有誤差。「如果因此發生欠款,並非我的主觀惡意,針對賬單全額罰息,顯得有些說不過去。」據記者調查,2009年2月工行取消了牡丹信用卡的全額罰息,而其他銀行目前均採取全額罰息。
全額罰息,從記賬日算起?
除對「部分欠款全額罰息」不滿外,還有不少網友指出,銀行的全額罰息並不是從到期還款日計算,而是從消費記賬日開始。假設小王的信用卡賬單日為每月15日,到期還款日為次月3日,當月賬單有兩筆消費,每筆1000元,消費日期分別為1日、5日。如果小王在次月3日之前還了1900元,將產生100元欠款,賬單總額2000元都將被收取利息,兩筆消費分別從1日、5日起計算利息,每日收取萬分之五。不少持卡人質疑:「一般賬單從消費當天到到期還款日都是免息的,如果有欠款,銀行收取利息也應該從到期還款日開始計算,憑什麼從消費當天算起?」
據瞭解,如果持卡人未還到最低還款額(一般為賬單金額的10%),除利息外,還將被收取滯納金,一般為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也有銀行規定最低收取20元。
新聞縱深
部分銀行寬容小額欠款
全額罰息飽受質疑,但當前也有部分銀行針對10元以內的欠款視為已還清,不收取罰息。昨日記者致電建行信用卡客服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欠款10元以內應該可以視為還清,但如果賬單本身只有2元卻沒有還,肯定要收滯納金和利息。
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員表示,如果客戶當月賬單金額小於10元,可以不還,直接轉入下期賬單,不會產生滯納金和利息;如果未還部分金額在10元以內,也不會收取利息。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員也表示:「從我行資料來看,如果未還清金額在10元以內,不會產生滯納金和利息,也不會影響個人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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