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日報報道,歐盟委員會3月21日向歐洲理事會與歐洲議會提交一份立法議案,旨在通過加強對非歐盟企業參與競標歐盟政府採購項目的限制,迫使其他國家逐步開放政府採購市場。同時,該議案也是對歐盟企業抱怨外資企業在歐盟市場不公平競爭的回應。議案如獲通過,將在2013年正式實施。
根據議案,歐盟企業如果認為在某國政府採購過程中受到歧視,可向歐盟委員會提出申訴,委員會將展開調查或與之談判,如果仍然無效,可限制該國企業參與競標歐盟政府採購項目。同時,負責審批政府採購合同的部門在對歐盟進行報告後,有權拒絕海外企業500萬歐元及以上額度的政府採購合同。
據悉,政府採購市場開放不對等是促使此草案出台的重要因素。歐盟數據顯示,2010年,歐盟向外資企業開放的政府採購市場規模為3520億歐元,位居世界第一,遠大於美國和日本市場開放規模。歐盟、美國和日本均是世界貿易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成員。按照GPA規定,成員在一定範圍內的政府採購中,應對所有成員企業一視同仁,進行公開招標。
當天的新聞發佈會上,在被問及歐盟政府採購市場是否會由此向外資企業關閉時,歐盟內部市場與金融監管委員巴尼耶表示,歐盟約85%的政府採購市場對外開放,今後也不會關閉。當有記者提問是否針對特定國家時,歐盟貿易委員德古特表示,「我們只是要求他國為歐盟產品開放市場,旨在加大歐盟與其他國家,尤其是不對外開放政府採購市場的國家進行貿易談判的力度,並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
但有歐洲媒體報道,歐盟此舉主要針對亞洲國家,尤其是中國。報道指出,中國在政府採購領域對外資企業採取限制性和歧視性做法,導致歐盟企業抱怨頗多。但中國並不是唯一在政府採購領域採取限制措施的國家,連巴尼耶也承認,「歐盟的一些貿易夥伴在政府採購市場上採取多種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及限制,美國、日本及一些新興國家都是如此。」
此外,中國自2007年底正式申請加入GPA,至今仍不是其成員。因此,中國在政府採購方面只需遵守國內政府採購法即可。巴尼耶此前曾表示:「新規定將允許歐盟區別對待加入或沒有加入GPA的國家和地區,例如,歐盟在對待美國和中國時會有區別」。對此,中國駐歐盟使團大使吳海龍20日在布魯塞爾出席研討會時表示,中國政府採購過程公開透明。
歐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丹尼爾·格羅斯博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歐盟這項議案是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行為,如果得以通過,將損害歐盟自身的政府採購市場。若想在政府採購領域實現有效競爭,需依靠國家行政機構對投標進行管理。
實際上,歐盟成員國內部對於該議案仍存在分歧。謀求連任的法國總統薩科齊一直呼籲在政府採購市場上實現「互惠」。本月初,他曾表示,如果一些亞洲國家不向歐盟企業開放政府採購市場,就要考慮是否向這些國家的企業開放歐洲市場。然而,英國、德國、荷蘭、瑞典等國則持不同看法。英國常駐布魯塞爾代表發言人阿勒德·威廉姆斯表示,英國主張開放政府採購市場。這些國家擔心,該議案如果通過,將刺激目標國家採取針鋒相對的措施,易引發貿易摩擦,這對需要從新興市場國家獲得增長機遇的歐洲企業來說,將產生負面影響。同時,歐盟各國普遍實施預算緊縮政策,限制海外企業參與歐盟政府採購將增加成本。
>>點評
趙玉敏(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主任):長期以來,各國政府採購市場一直是最缺乏透明度、最缺乏公平准入制度的市場,即使是在標榜自由貿易的歐、美、日等國家也存在許多隱蔽的准入限制。經濟情況好的時候,政府公共支出規模較小,政府採購市場的准入問題沒有成為焦點。當嚴重的經濟危機使私人投資和消費市場萎靡不振時,政府公共開支就成為維持經濟穩定和增長的重要力量,政府採購市場也隨之變得更加龐大,更加有利可圖,市場爭奪也就更趨激烈。
近來,歐盟加大拓展海外市場的力度,目標直指規模龐大、利潤豐厚的各國政府採購市場,並正在通過立法程序,針對政府採購領域對外國供應商普遍存在的歧視出台反制措施,即授權歐盟委員會可以針對個別國家的企業關閉本國政府採購市場。歐盟試圖通過這樣針鋒相對的措施,達到打開第三國政府採購市場的目的。
本次歐盟立法將打開各國利益博弈的新戰場。從積極方面看,該法案具有敦促貿易夥伴開放市場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歐盟的做法帶有單邊施壓色彩,實際上是一種倒退,容易惡化與貿易夥伴關係。歐盟是GPA成員,有義務遵守開放市場的承諾。
中國是世界上經濟發展最快的國家之一,同時,中國政府在世界經濟中的作用相對較大,這些都決定了中國政府採購市場必定成為歐、美、日等國企業競相進入的市場。目前,中國還不是GPA成員,有權按照自己的時間表決定開放市場的節奏。但是,隨著中國企業越來越多地走出去,參與國際市場競爭,中國政府需要加快國內市場化的改革步伐,為中國企業在海外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