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解詠荃鄭州26日電】近日,河南省出台了《進一步做好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全部貸款增速3個百分點,對其他銀行小微型企業貸款增速也做出詳細規定,而且不再將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納入不良貸款『雙控』指標的考核範圍,適當放寬對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實行盡職免責。
《意見》規定,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全部貸款增速3個百分點;政策性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全部貸款增速;郵政儲蓄銀行小型微型企業全年貸款淨增量要達到20億元;城市商業銀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要高於全部貸款增速5個百分點。
同時,《意見》提出監管部門要根據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成本和核銷等情況對小微企業不良貸款比率實行差異化考核和管控,根據各行實際平均不良率,適當放寬對小微企業不良比率的容忍度,鼓勵對小微企業的貸款。
對於小微企業「融資貴」的問題,《意見》要求銀行在小微貸款收費方面,能免則免、能減則減、能緩則緩,堅決杜絕和清理不合理收費、捆綁銷售或者隨意附加不合理的貸款條件,不僅要做到少收費,而且要科學、合理地建立貸款利率定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