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中國證監會1日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的徵求意見稿。擬從適當調整詢價範圍和配售比例、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數量等六方面入手,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改變目前存在的以「送禮祝賀」心態參與報價,以分享「勝利果實」心態參與認購,以「賭博中彩」心態參與炒作等種種不良習慣和風氣。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此次革的主要內容是,在過去兩年減少行政干預的基礎上,健全公眾公司發行股票和上市交易的基礎性制度,推動各市場主體進一步歸位盡責,促使新股價格真實反映公司價值,實現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均衡協調健康發展,切實保護和發展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一、完善規則,明確責任,強化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充分性和完整性
證監會強調,未來將進一步推進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發行制度建設,逐步淡化監管機構對擬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斷。並進一步提前新股預先披露時點、改進徵求相關部委意見的方式。
二、適當調整詢價範圍和配售比例,進一步完善定價約束機制
證監會表示,將擴大詢價對像範圍;提高向網下投資者配售股份的比例,建立網下向網上回撥機制;促進詢價機構審慎定價;加強對詢價、定價過程的監管;引入獨立第三方對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進行風險評析,為中小投資者在新股認購時提供參考。
三、加強對發行定價的監管,促使發行人及參與各方充分盡責
證監會指出,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後,發行人可向特定詢價對像以非公開方式進行初步溝通。預估的發行定價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的,發行人需提示風險因素,澄清超募是否合理,並補充說明超募資金用途及其對公司的影響;招股說明書正式披露後,根據詢價結果確定的發行價格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發行人需在詢價結果確定的兩日內刊登公告,披露詢價對像報價情況;發行價格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發行人,除因不可抗力外,上市後實際盈利低於盈利預測的,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對其採取相應措施。
四、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數量,有效緩解股票供應不足
證監會表示,將取消現行網下配售股份三個月的鎖定期,提高新上市公司股票的流通性;在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推動部分老股向網下投資者轉讓,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數量;老股轉讓所得資金須保存在專用賬戶,由保薦機構進行監管。
五、繼續完善對炒新行為的監管措施,維護新股交易正常秩序
證監會表示,證券交易所應根據市場情況研究完善新股交易機制、開盤價格形成機制;明確新股異常交易行為標準;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加強對新股認購賬戶的管理;加大對新股交易特點的信息揭示。
六、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加大對不當行為的處罰力度
證監會表示,將加大對財務虛假披露行為的處罰力度;加強對路演和「人情報價」的監管和處罰;加強對第三方獨立評估機構的監管;加強對證券公司違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的監管和處罰力度;交易所將重點監管涉嫌操縱新股價格的違規行為。
上述負責人表示,現階段新股發行中的弊端是我國資本市場的痼疾,除體制機制原因外,還有深刻的社會、文化和歷史根源。因此,在深化體制改革的同時,必須加強輿論宣傳、風險揭示和投資教育,逐步改變目前存在的以「送禮祝賀」心態參與報價,以分享「勝利果實」心態參與認購,以「賭博中彩」心態參與炒作等種種不良習慣和風氣。
他指出,上述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是經過廣泛討論、認真研究後形成的。徵求意見後將進一步修改完善。中國證監會將在整體規劃,統籌協調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實現平穩有序推進。在此過程中,還將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及時採取必要的調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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