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報道,今天下午,肖傳國的代理律師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書,正式起訴中央電視台和北京市公安局。
肖傳國認為,上述兩被告在「方舟子遇襲案」中,在「客觀事實尚未經司法機關調查清楚的情況下」,「發佈捏造事實」,給其造成了不可恢復的傷害。因此,他要求央視和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國性媒體上刊登致歉聲明,恢復其名譽。
至於「遇襲案」的另一當事人方舟子,肖傳國說,他將另案起訴。
上訴書稱:2010年,肖傳國因(在「方舟子遇襲案」中)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但半個小時後,在司法機關尚未查明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北京市公安局與央視便聯手將他「電視遊街」。隨後,央視為了製造轟動效應,推出了一系列關於該案的電視節目,指認肖傳國為幕後主使。
據介紹,2010年9月21日,肖傳國剛被北京警方逮捕,隨後,央視在《新聞頻道》、《新聞1+1》、《今日說法》、《新聞週刊》等頻道連續推出系列節目:《從"抄論文"到"抄傢伙"》、《大學教授雇凶傷人》、《肖傳國——「復仇」學者》、《幕後主使此刻落網學術規則何時清晰》等報道,指證肖傳國10萬買兇傷害方舟子。
肖傳國說,後來法院的判決中,並未認定他「雇凶」、「幕後主使人」等情節,而是認定「(肖傳國)遂接受了戴建湘找人毆打方是民(方舟子)和方玄昌的建議。」
2010年10月10日,北京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肖傳國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拘役五個半月。」
「就算把他們誣陷的『十萬雇凶』幕後主使全算我頭上,也最多是個治安案件,最高處罰治安拘留10天。『尋釁滋事罪』之於我,就像強姦罪之於我,風馬牛不相及。」肖傳國說。
他認為,央視作為一家全國性媒體,在法院尚未判決的情況下,便推出了一系列帶有明顯傾向性的不實報道,誤導了輿論,置他於全國人民的一片討伐聲中,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判決結果,讓他蒙受牢獄之災,從此背上了「錘子教授」的惡名。
「我當時就想到天安門去,到毛主席紀念堂去,把頒給我的國家獎什麼的都燒了!」肖傳國激動地說,央視播出關於方舟子遇襲事件節目時,他並不知曉。他說,即便是抓住個小偷,宣判的時候,也要把其眼睛打上馬賽克,保護嫌疑人的權利。「他們憑什麼在我被抓半個小時後,就把我戴上手銬『全國電視遊街』?我起碼還只是個嫌疑人吧?」
此外,肖傳國說,央視聯合「打假鬥士」方舟子,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對其獲得國家科技獎的醫療技術——「肖氏反射弧」進行「打假」,這讓他數十年來苦心經營積累起來的學術聲譽遭受毀滅性打擊,給他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我受點委屈不要緊,只是兩年內不能行醫,至少有數十名患者將因為得不到及時的治療而死去,他們都是無辜的。」他有些激動地說。
「法院立不立案並不重要。」肖傳國說,他控告央視的目的,並不在於賠償,更多的只是想借此表明自己的態度,「讓不明真相的人們瞭解事情(『方舟子遇襲案』)的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