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報道,廣東省紀委1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近2年查處的一批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其中,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系列腐敗案共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
廣東省紀委通報了8起黨員幹部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在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系列腐敗案中,羅蔭國及原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倪俊雄,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長陳亞春,電白縣原縣委書記李日添等均涉嫌受賄,全案共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其中立案查處61人,屬省管幹部19人、縣處級以下幹部42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3.2億元。
羅蔭國從1998年至2011年在擔任茂名市委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提拔、工程建設、資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鉅額賄賂,違反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等。目前該案正在查處中。
此外,清遠市政協原副主席、統戰部部長阮灶新涉嫌在市政改造工程承建、推薦政協委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人民幣1661.7萬元、美元10萬元;汕頭市原副市長蘇耀光涉嫌在獲取土地、提高容積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鉅額賄賂;廣州體育學院原院長許永剛出版的其博士學位論文《中國競技體育制度創新》一書,經廣州體育學院學術委員會調查評判,抄襲46篇期刊和數據庫論文的內容佔該書比例達56.37%,構成論文抄襲,2011年3月許永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調離廣州體育學院,按副廳級幹部安排工作。
廣東省紀委還通報了開展打擊欺行霸市、打擊商業賄賂、打擊制假售假行動以來查處的3起商業賄賂典型案件。
據瞭解,2010年1月至2012年3月,廣東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50319件(次),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0336件10856人,其中涉及地廳級幹部74人,縣處級幹部503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9546人,其中地廳級幹部79人,縣處級幹部453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409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7.75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