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天(4月16日)發表選民登記制度優化措施諮詢報告,建議更改選民登記冊的格式,可按選民的主要登記住址排列;並決定不會為住址問題引入罰則。
為方便選民檢視選民登記冊以協助監察任何不尋常登記,當局建議更改選民登記冊的格式,除現時只按選民姓名排列,選民登記冊亦可按選民的主要登記住址排列。
政府將在《2012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提出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以推行有關建議。
當局決定不會要求新登記或更新住址的選民提供住址證明、為更新住址引入罰則,以及要求出示投票通知卡方可於選舉時投票。
鑒於公眾在2011年區議會選舉後對懷疑不正確選民登記地址的關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今年1月16日至3月2日期間,就優化措施諮詢公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