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肖剛蘭州26日電】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尚英26日於新聞會表示,全省關於農村扶貧開發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規《甘肅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的出台,不僅能進一步推進各項優惠政策在貧困地區的落實見效,而且為實現甘肅與全國同步進入小康社會提供了法律保障。
甘肅省扶貧辦主任沙拜次力介紹,全省扶貧開發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貧困地區發展能力明顯提升,特色優勢產業體系基本形成,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發展基礎和生活條件達到全省平均水平,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扶貧對像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增幅高於全省平均水平2到3個百分點,穩定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即扶貧對像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
沙拜次力說,甘肅是全國扶貧開發工作的重點省份之一,同時,也是全國最早有計劃、有組織、大規模開展扶貧工作的省份,近30年來始終是國家扶貧開發的主戰場。全省的扶貧開發經歷了3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83年至1993年,限期解決了一些最貧困地區農村「食不果腹、住不遮風雨」的絕對貧困問題。第二階段從1994年至2000年,實施了《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基本解決了「一方水土不能養活一方人」的問題。第三階段從2001年至2010年,實施《中國農村扶貧開發綱要(2001-2010年)》,基本解決了生存和溫飽問題,扶貧開發整體上從以解決溫飽為主要任務的階段,轉入鞏固溫飽成果、加快脫貧致富、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發展能力、縮小發展差距的新階段,基本建立了低保維持生存、扶貧解決發展的工作機制和制度保障。
馬尚英介紹,《甘肅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貫徹了國家扶貧開發工作的新要求,總結概括了本省多年來扶貧開發工作的成功經驗,借鑒兄弟省市已經出台的扶貧法規,從立法上明確了扶貧開發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本規範。共有9章50條,包括總則、扶貧對像和範圍、扶貧規劃、扶貧措施、項目管理、資金使用、監督檢查、法律責任、附則等。《條例》體現了國家扶貧開發戰略、符合扶貧綱要精神,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較強的地方特色以及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據瞭解,2011年中央確定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以下為國家扶貧新標準。按照這一標準,全國貧困人口數量擴大至1.28億人,甘肅省有貧困人口1300多萬人,佔全國的十分之一強。截止2011年底,全省的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在全國排倒數第一、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排倒數第三、小康進程排倒數第五,農民人均純收入更是只有3909元。1300多萬貧困人口中,扶貧對像占837.52萬人,貧困發生率僅次於西藏,達到40.12%,高於國家分解基數722萬人,不僅貧困面廣,而且貧困程度深,扶貧攻堅任務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