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參考消息網援引菲律賓《馬尼拉標準今日報》報道,4月28日發表菲律賓投資家維克托·阿齊斯的署名文章《它屬於中國》,文中從1279中國元朝的地圖標記,引申到近現代科考的文獻記載發現黃岩島確實屬於中國。
文章摘編如下:
斯卡伯勒礁(即我黃岩島——本網注)確實屬於中國,早在元朝1279年中國就已發現並在地圖上對其進行了標注。中國大陸和台灣的漁民從那時起就在這裡活動。實際上,當時在蒙古統治者忽必烈手下工作的天文學家、工程師兼數學家郭守敬對南海進行了測繪,測繪點就是作為中沙群島一部分的斯卡伯勒礁。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我們的外交部拿出來作為領土證據的「古老地圖」卻是在1820年才繪製的,比中國的地圖晚了541年。參議員埃德加多·安加拉竟然聲稱這份晚了540多年才出現的地圖比中國那份古老得多的地圖更有說服力,這讓我太驚訝了。
在1946年,菲律賓從美國殖民地那裡宣佈獨立時,我們確切的領土應該是什麼?為什麼1899、1935、1943、1973、1986和1987年的我國歷次憲法都沒有將南沙群島和斯卡伯勒礁包括在領土中呢?我們突然從何處、從誰那裡一下子就得到了這些島嶼?難道這是憑空得到的?
上世紀70年代後期,中國曾在斯卡伯勒礁及周邊地區進行過科學考察活動,後來還在那裡立過碑。但是菲律賓1997年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這塊標誌碑移除。
直到上世紀90年代,所有菲律賓官方發行的地圖都沒把斯普拉特利群島和斯卡伯勒礁包括在菲律賓的領土範圍之內。1961年我們自己的議會批准通過的共和國第3046號法令阻止我們對上述島嶼的擁有。
然而,經過了漫長的48年之後,在2009年3月10日,我們修改該法令,單方面地宣佈擁有這些有爭議的島嶼。
但是,有這樣一個事實不置可否,其中有三個國際條約都支持中國對那些島嶼擁有主權。它們分別是《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西美華盛頓條約》和《1930年英美條約》。它們都規定菲律賓領土邊界限制在東經118度線。
另一方面,菲律賓主張對那些島嶼擁有主權的依據僅僅是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就我所知,這只是個「公約」,不能推翻或替代殖民者之間簽訂的條約或達成的協議。即使它真的被當成一個「法」,它也不能追溯生效並而改變從前事實。
我們到底在糊弄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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