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5月22日援引台灣今日新聞網報道,李登輝與陳水扁後來因故反目,而台灣檢方特偵組在偵辦扁案過程中,扁對與李有關的「資料」似乎情有獨鍾,包括奉天項目、新瑞都案等被形容成安全密帳的資料,扁都親自帶回住處,隨身保管。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嫌侵佔機密公文案,檢方21日將陳水扁起訴。特偵組還發現扁搜集李登輝、連戰、宋楚瑜等人的「黑資料」。特偵組在陳水扁位於寶徠住處查扣到「國安」密帳奉天項目孳息支出統計表、調查局製作的相關證人筆錄,以及相關資金流向等。
陳水扁在16次接受偵訊時均稱,隱匿公文為部屬所為。檢方指出,依據「『總統府』文書作業辦法」,領導人卸任後應將因公務持有文件繳回,陳水扁對於相關規定非常清楚。因此,承辦檢察官對於扁所稱,文件是由幕僚處理,陳水扁個人並不清楚的說法並未採信。
陳水扁原向檢察官說,侵佔隱匿機密公文是看完後都由幕僚處理,隨後改口是為了寫回憶錄、口述歷史,但檢方發現,扁藏匿機密公文與後來向媒體爆料內容有高度雷同,目的顯然是為了搜集李登輝等人不利事證。
台當局前「調查局長」葉盛茂也說,多件扣押文件是他在「局長」任內依扁指示提供;印象中只有跟李登輝相關的新瑞都案、「國安」密帳等案件,陳水扁才會要求看最原始的調查筆錄。
對此, 陳水扁坦承,奉天項目孳息一覽表是他帶回寶徠住處的,「因為這種文件我是隨身攜帶」,相關數據都是例行的情資報告,可能涉及到李登輝,為了避免被李登輝誤會他在恐嚇,才會保存這些資料。但特偵組認為,扁將公文內容透過媒體進行公佈,目的絕非僅是撰寫回憶錄,更有不利事證、應付自身訴訟攻防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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