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文匯網為首頁 | 關於文匯報 | 文匯報PDF版 | | 簡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地方聯播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粵男子製造假幣逾2億獲死刑 過半已流入社會


http://www.wenweipo.com   [2012-06-15]

【本報記者敖敏輝廣州14日電】14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特大製造假幣案。一夥以廣東惠來人為主並以主犯吳有生為首的團伙,在2009年至2010年間,偽造100元面值人民幣近 2億元,50元面值假幣上千萬元。據悉,除被查獲的6697萬元元外,餘下的1.28億元,已被犯罪團伙以每100元銷售3元到3.5元的價格流到社會上,主要流向為珠三角地區。

大巴裝載6000餘萬假幣被查

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下半年,被告人吳生有與張良成(已判刑)商議偽造人民幣進行牟利。隨後,吳生有又夥同老鄉吳俊發、林志明與張良成再次商定合夥出資偽造人民幣出售牟利。經商定每人出資 10萬元,共出資40萬元,由張良成負責在湖南省常寧市籌建假幣生產窩點,購買設備、組織人員偽造人民幣。吳生有、林志明、吳俊發提供偽造人民幣所需的膠片、油墨、紙張、燙金版等。吳生有與張 良成商量決定偽造人民幣的數量、運輸假幣到廣州的時間、地點等。張良成負責將印製好的假人民幣運輸到廣州,林志明找被告人黃松金負責在廣州接收假幣並找存放地點。吳生有、林志明、吳俊發負 責假幣的銷售。因吳俊發缺乏資金邀被告人吳彥銘加入,二人同為一股,共同投資偽造人民幣。

商定後,張良成即到湖南省常寧市準備了印刷設備和場地,租下位於湖南省常寧市宜陽鎮曲市村的崔振華家的一樓兩間房屋,作為偽造人民幣的生產廠房,又找到懂印刷技術的同案人張俊林、楊滔(均 已判刑)偽造人民幣。2009年9月至10月,分別開機偽造人民幣二次,每次偽造面額100元的人民幣64萬張,數額6400萬元,並在每次偽造完成後,張良成均把每次偽造的人民幣裝成32個箱,每箱200萬元 ,通過湖南常寧至廣州清遠的客運班車分兩次運輸到廣州,並每次在事先告知吳生有到達廣州的時間、地點。吳生有接到消息後即通知林志明負責找人接收,林志明又再通知黃松金,黃松金按照林志明 的指示,夥同被告人殷銓坤一起,安排車輛在廣州接貨。2010年4月份張良成第三次印刷完成後,於4月27日以前述相同的方式再次運輸假幣到廣州時,被廣州警方在廣州市花都區北興加油站查獲,當場 繳獲假人民幣66969100元。

經查核,前述假幣生產窩點建成後至案發共偽造面額100元的假人民幣約1.95億元。除被查獲的66969100元外,餘下的1.28億元被以每100元假幣3元到3.5元真幣的價格銷售出去。吳生有、林志明各獲利 50萬元,吳俊發、吳彥銘合共獲利50萬元。

14日,廣州中院一審判決,吳生有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吳俊發、黃松金分別因犯偽造貨幣罪和運輸假幣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 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有5人獲5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地方聯播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