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望賢 深圳27日電】深圳公共場所插隊、抽煙、隨地吐痰、隨手丟棄垃圾、強行討要等不文明行為今後或受到相應懲處。記者近日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深圳將率先通過立法規範市民文明行為,這在國內尚無先例。
據悉,目前該委已啟動了市民文明行為規範的立法程序,立法前期將按收集民意、調研論證、起草修改、完善等四個階段進行。在法規草案未形成前將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從行為、處罰、執法三個角度分重點分階段的進行三輪民意調查,民意調查的結果將作為法規草案形成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