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曹真真、張海燕長沙報道】湖南省委日前公佈了湖南省培養選拔年輕幹部、推進幹部交流、開展談心談話、加強廳級非領導職務設置管理四個政策性文件。今後湖南將採取多種手段推進幹部隊伍年輕化,其中在競爭性選拔的方式上,經請示同意後允許『越一級』,副科級幹部可以直接競爭副處級的崗位。
此次出台的文件為《中共湖南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工作的意見》、《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交流工作實施辦法》、《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幹部談心談話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廳級非領導職務設置和配備管理的意見》。湖南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林武表示,先後出台的四個文件著眼於解決當前幹部工作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涵蓋了幹部選拔、配備、管理、監督等各個環節,各有側重,互相銜接,是新形勢下加強幹部工作宏觀管理的系列舉措。
推進培養選拔年輕幹部
在《關於進一步加強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工作的意見》中,首先提出了具體明確的年輕幹部配備目標。換屆時,要求湖南省市州黨政正職中,有3—4名45歲以下的幹部,每個市州黨政領導班子中,原則上各有1名40歲以下的幹部。湖南省委各部委、省直機關各單位、工青婦等人民團體領導班子中40歲以下的幹部有一定數量;領導班子正職中有4—5名45歲以下的幹部。
《意見》還對縣市區、鄉鎮年輕幹部配備提出了明確目標:所轄縣市區6個以上的市州,縣市區黨政正職中原則上有2—3名35歲以下的幹部;所轄縣市區6個及以下的市,縣市區黨政正職中原則上有1名35歲以下的幹部;每個縣市區黨政領導班子中,至少各有1名30歲左右的幹部。同時,對各市州黨政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以及鄉鎮黨政正職中的年輕幹部配備,提出了相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