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網報道,繼積分入戶、重點高校畢業生直接入戶等措施之後,深圳的戶籍制度改革將再次擴大覆蓋面。
7月4日公佈的深圳市政府公報顯示,《深圳市2012改革計劃》正式發佈。其中,戶籍制度改革被列為六項重點改革之一。
根據改革計劃,深圳將根據本市的實際情況和承載能力,分階段實現非戶籍人口與戶籍人口享受均等的教育、就業、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逐步提高非戶籍住房困難人群的居住水平。
改革計劃提出,將繼續完善積分入戶制度,以居住證為重要載體,以入戶積分參數為依據,建立非戶籍人口向戶籍人口轉變的合理門檻和常態通道,提高戶籍人口比重。
計劃還提出,適度降低入戶門檻,暢通入戶渠道,適度增辟「居住證+社保」新型入戶渠道,優化學歷型人才入戶條件,適度放寬政策性隨遷入戶條件和投資納稅遷戶政策要求。
目前,此項改革由市改革辦牽頭,市委政法委,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委、衛生人口計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資源保障局、住房建設局等參加。
背景
深圳非戶籍人口是戶籍人口五倍多
作為全國最大的流動人口聚居城市,深圳的戶籍人口與非戶籍人口「倒掛」現象非常突出。根據有關部門最新統計,目前深圳的非戶籍人口數量已超過1280萬人,而戶籍人口數量為230多萬人,實際管理人口數量已經突破1500萬人大關。
近年來,深圳陸續推出積分入戶、重點大學畢業生直接入戶等措施。但對於長期居住在深圳的「來深建設者」而言,入戶門檻仍然較高。現行政策下,深圳的戶籍人口比重在短時間內明顯提升的可能性不大。
解讀
增辟「居住證+社保」新型入戶渠道
儘管具體闡述不多,本次改革計劃還是透露出了許多深化戶籍改革的積極信號。進一步降低入戶門檻的思路非常清晰。
此舉將改變過去深圳入戶主要考慮學歷的狀態,讓更多長期生活在深圳,已經以深圳為家的市民有了入戶的渠道。相對於此前的積分入戶制度,此舉的推出,必將給在深圳居住多年並繳納社保的市民帶來福音。
事實上,「居住證+社保」新型入戶渠道並非首次提出。去年年初,深圳市也是通過政府公報形式向外印發《關於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行動計劃》,提出將在人口總量控制前提下,適時開闢「居住證+社保」的新型遷戶政策渠道,適當將自有房產、職業穩定、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多年的暫住人口轉為戶籍人口。
放寬政策性隨遷入戶條件
對許多隨子女遷居深圳的「候鳥老人」是一大利好。根據現行隨遷入戶規定,有多個子女在不同城市工作的,父母只能入戶比深圳小的城市。
放寬投資納稅遷戶政策要求
目前,投資納稅入戶深圳的門檻也非常高,尤其對許多個體從業者而言。他們中有的已經辦了企業,在深圳也納稅多年,但由於達不到標準而無法入戶。本次改革計劃披露的適度放寬原則,或許將給更多的個體投資納稅者帶來利好。
2012改革計劃亮點
除了此前已經披露的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住房、前海及大學建設等多項改革外,《深圳2012改革計劃》還披露了政府、社會管理方面的其他改革動向。
深圳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謀變
研究建立既與企業養老相統一又體現公務員職業特點的公務員養老制度
研究探索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科學的公務員養老保障體系被列入深圳此次改革計劃。此前,有關公務員養老與企業養老「雙軌制」的問題一直飽受爭議。深圳能否通過改革解決「雙軌制」帶來的問題?
此次深圳改革計劃中透露,深圳研究建立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既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公務員職業特點的公務員養老保障制度,保障公務員退休待遇,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同時統籌研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改革計劃框架中,並未對具體的改革內容作更多披露。
學習香港完善政府工程管理
改革計劃提出,深圳擬參照借鑒香港等地區的做法,進一步完善政府工程管理體制。探索建立職責明確、權力制衡、依法行事、科學規範的符合國際慣例的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實現政府工程的投資決策部門、資金撥付部門、建設實施機構、建築市場監管機構和審批部門、建設項目使用單位各司其職、相互制衡,從源頭上和制度上防止政府工程管理中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揮政府工程集中管理的規模優勢和專業優勢,提高政府工程的效率和效益。
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
生態改革方面,改革計劃披露,深圳將加快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城市生態發展質量。盡快出台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及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實施方案以及配套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排污權試運行。
計劃還提出,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出台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建立行業風險評估機制、污染責任事故的責任認定機制與定損機制,探索保險業支持環保公益事業發展的模式和環境保護的經濟手段,為下一步在高環境風險行業領域推廣環境污染責任強制險積累經驗。
創新深港合作辦醫體制機制
醫療體制改革方面,改革計劃特別提出,深圳將創新深港合作辦醫體制機制,探索公益機構國際合作新路徑。具體而言,深圳將積極借鑒香港管理制度,以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為試點,積極推動國際合作辦醫機構在機構編制、治理結構、人事薪酬等方面進行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加強深港在合作管理醫院和引進香港先進醫科專科方面的協調和合作機制,推進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的有關制度建設。
推動市慈善會去行政化改革
國內慈善機構的「半官方化」問題長期以來遭受詬病。此次深圳在改革計劃中提出,將創新全市慈善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深圳經濟特區捐贈公益事業管理條例》,明確公益慈善組織的社會功能和作用,運用稅收、地價、補貼政策鼓勵冠名、公益信託和公益創投等捐贈方式聚集社會資本。(來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網)
計劃提出,將建立公益慈善類聯合組織,規範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市慈善會去行政化改革,明確其獨立承擔的法律責任和違規懲罰措施。建設公益慈善信息公開平台,加強對公益慈善組織的年檢和評估工作,推動形成法律監督、行政監管、財務和審計監督、輿論監督、公眾監督、行業自律相結合的公益慈善組織監督管理機制。
建立全市統一信用信息平台
目前,由於信用系統分散在銀行、公安等多處,整個徵信體系尚未完全建立。深圳在改革計劃中提出,將建立全市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由專門機構負責統籌推進平台建設。制定完善企業及個人誠信信息的徵集、管理、使用制度。整合現有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實現全市範圍內的人民銀行、市場監管、公安、法院、檢察院、財政、稅務、海關、商務、規劃國土、建設、監察、藥品監管等部門以及企業、社會組織之間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逐步擴大徵信範圍,提高徵信質量,促進共享共用。完善對失信行為的懲戒機制。
建立輿論監督快速反應機制
深圳提出將積極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提高公共事務的公眾參與度。根據計劃,深圳將「建立完善的輿論應對和輿論監督反饋機制,提高輿論引導的及時性、權威性和公信力、影響力,發揮媒體宣傳黨的主張、弘揚社會正氣、通達社情民意、引導社會熱點、疏導公眾情緒、強化輿論監督的重要作用,推進輿論監督與行政監督相結合,建立政府職能部門對輿論監督的快速反應機制,使輿論監督取得實效。
執法銜接司法避免以罰代刑
在執法方面,改革計劃提到,深圳將加大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力度,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確保行政執法中發現的刑事犯罪及時移交司法機關,避免降格處理和以罰代刑,更好地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為配套舉措,深圳還建立市區一體的「兩法銜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實現市、區兩級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逐步實現全市所有具有執法權的行政機關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的執法、司法信息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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