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1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美國和日本在二戰後拿中國領土釣魚島私相授受是非法和無效的。
據日本媒體報道,美國國務院高官9日稱,釣魚島於1972年作為沖繩縣的一部分被美方歸還日本,並一直處於日方行政控制下,所以是日美安保條約第5條的適用對象。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劉為民表示,中方注意到有關報道,對此表示嚴重關切和堅決反對。
劉為民說,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二戰後,美日拿中國領土釣魚島私相授受是非法和無效的。美日安保條約是冷戰時期的產物,是日美之間的雙邊安排,不應損害包括中國在內的第三方的利益。我們希望有關國家多做有助於地區和平與穩定的事情。
對中方是否會對日本政府擬「收購」釣魚島採取反制措施的問題,劉為民說,我們將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並根據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維護國家領土主權。
還有報道稱,在日外國人自9日起必須申請新的「在留卡」,該卡「國籍等」一欄更改為「國籍·地區」,在日居住的台灣地區人員可在該欄登記為「台灣」。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劉為民對此表示,我們要求日方繼續恪守中日聯合聲明相關原則,慎重妥善處理涉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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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稱日美安保條約適用釣魚島
稱適用條約第五條,該條款規定美國對日本防衛義務
9日,在日本東京都政府和中央政府均大肆鼓動從所謂「私人島主」手裡「購買」釣魚島之際,有日本媒體就釣魚島問題問詢美國政府的立場。
在給《讀賣新聞》的書面答覆中,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紐蘭稱,釣魚島問題適用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該條款規定了美國對日本的防衛義務。
對「主權歸屬」無立場
《讀賣新聞》10日報道稱,該報就美國政府在釣魚島問題上的立場採訪了美國國務院。美國務院發言人紐蘭在書面回復中稱,「釣魚島在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適用範圍內。這是因為1972年沖繩歸還日本以來,釣魚島一直在日本的『施政』之下。」
簽訂於1960年的《日美安保條約》規定,在日本境內,對日美任何一國的攻擊,都被視為對兩國和平和安全構成威脅,兩國將基於憲法和相關規定對「共同的威脅」採取行動。這就意味著,「釣魚島適用日美安保條約第五條」,意指一旦釣魚島「受到攻擊」,美國也會視為本國受到威脅並採取行動。
但紐蘭也在給日本媒體的答覆中強調,美國政府對釣魚島的「主權問題」不持立場,並稱「希望當事國以和平手段解決。」
美詢問日政府「買島」?
紐蘭還透露,本月8日和9日在東京舉行的日美會晤中,雙方也討論了日本政府準備「購買」釣魚島的問題。
《朝日新聞》也報道稱,美國國務卿希拉莉7日至9日在日本訪問期間,向日方詢問過「購買」釣魚島的問題。日方回答稱,「目前仍處在研究的起始階段」,並承諾一旦有任何進展將向美方通報。《朝日新聞》報道稱,此舉表明美方「關切」「購買釣魚島」可能對日中關係帶來的影響。
儘管多家日本媒體報道上述消息,但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10日在記者會上稱,希拉莉訪日期間完全沒有向自己提及「買島」的問題。
釣魚島自古屬中國
公元1403至1424年
●明永樂年間《順風相送》一書有關於釣魚島列島的記載。
1783年和1785年
●在日本出版的標有琉球王國疆界的地圖上,釣魚島列島屬於中國。
1894年甲午海戰前
●日本政府沒有對中國擁有釣魚島列島主權提出過異議。
1895年
●日本趁甲午海戰大勝之機,竊取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
1900年
●日本開始改稱釣魚島列島為「尖閣群島」。
1972年
●日本著名史家井上清指出,釣魚島列島是日本通過甲午戰爭從中國竊取的。
1972年
●美日在簽訂歸還沖繩協定時私相授受,把釣魚島等島嶼劃入歸還區域,遭中國政府強烈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