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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海南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成立三沙市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的決定》。 【文匯網訊】據中新海南網7月17日報道,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於17日上午在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廳順利閉會。會議表決通過了《海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規定》、《海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成立三沙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的決定》等一批法規和決定,並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會議應出席常委會組成人員54人,實到44人,符合法定人數。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符興、畢志強、張力夫、陳海波、賈東軍,秘書長陳國舜出席會議。陳海波主持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海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規定》、《海南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海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成立三沙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籌備組的決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海南省省本級2011年財政決算的決議》。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任命張家慧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任命汪海鵬為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命謝垂光為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命彭忠學為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任命徐振華為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會議表決通過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接受符瓊光辭去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決定》。
列席當天會議的有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符躍蘭,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董治良,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陳馬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省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負責同志及有關工委委員、省人大代表,各市、縣、自治縣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以及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