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報道,廣東省審計廳提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廣東省201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顯示,去年廣東有20個市515戶企業及個人未按規定申報稅款,漏繳稅款3.38億元。
廣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24日至26日在廣州舉行。
該報告指出,有6個市的地稅部門未在規定期限內徵收11戶企業稅款1.33億元;有6個縣(市、區)的地稅部門未完成清算審核就徵收7戶企業7個項目的土地增值稅,不符合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程序;有11個市的地稅部門對221個符合應清算條件的項目未即使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報告指出,抽查發現有9戶不符合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獲得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涉及金額1359.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