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烏魯木齊晚報報道,因為妻子和自己離婚後嫁給了他人,彭某將奪妻的「情敵」約出理論,後發生爭吵將其殺害,為毀滅證據,將屍體焚燒掩埋。
7月26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彭某涉嫌故意殺人案。
29歲的彭某稱,自己家在巴楚縣,2006年和前妻玲玲相識,次年結婚,雖然他覺得玲玲脾氣倔,愛玩,「老做去大城市生活的夢」,但對自己還不錯。2008年6月,女兒出生。
彭某說,母親嫌棄兒媳愛玩,婆媳之間時常發生爭吵,為避開婆媳矛盾,2009年底,他和妻子來到烏市,玲玲在超市找到了一份工作。
玲玲上班半個多月後說,年底超市進貨多,太忙,晚上住在超市附近的同事家。
但第二天妻子還是沒回來,手機也關機。
彭某跑到超市,二人吵了一架。
2010年元旦後,彭某與玲玲一起回巴楚縣過年。在回家的火車上,玲玲說要給母親打個電話,起身去了衛生間。玲玲回來後,彭某發現通話號碼被刪了。回到巴楚縣,彭某調出通話記錄,見有個陌生號碼頻繁出現,彭某撥通了電話,對方是個男人,他掛了電話質問妻子。
妻子解釋「那是超市的保安,姓趙,我們聊得來,沒什麼別的關係。」事情傳到了彭某母親那裡,彭母要兩人離婚,彭某又從中勸和。
2010年過年前,妻子提出回娘家過年,彭某只好將她送上火車。妻子走後換了手機號。
同年2月份,彭某回到烏市當電工,3月,玲玲打來電話,說要和他重歸於好,彭某同意了,但他發現,妻子回來後不想工作,整天和朋友出去玩。5月,妻子提出離婚,隨後兩人辦理了離婚手續,彭某帶著孩子生活。
2011年10月,彭某在上班時遇到了前妻。玲玲向彭某坦承,自己和姓趙的保安結婚了。
為了想給趙某一些教訓,2011年11月下旬,彭某購置了作案用的刀具、手機卡等,並掌握了趙某的手機號碼。11月24日早上,彭某電話聯繫趙某,以承包地暖工程為名將趙某誘騙至米東區峽門旅遊區北側山坡上,二人發生爭執,彭某用事先準備的刀具朝趙某胸部、背部、臉部刺捅數刀,致趙某當場死亡,彭某用汽油、柴火焚燒屍體,後將趙某的屍體在附近掩埋,並竊取了趙某身上的100多元錢和手機。
玲玲見丈夫失蹤,向警方報了案,心虛的彭某多次向玲玲打聽警方調查情況,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隨後彭某被抓。
面對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彭某表示沒有異議。法庭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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