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楊紅玲內蒙古1日電】7月25日上午,國土資源部新聞發佈會通報了2012年上半年國土資源領域違法形勢以及5起國土資源領域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其中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政府違法征地、星河灣房地產開發公司違法佔地案赫然在列。
擁有「羊、煤、土、氣」」等豐富資源,人均GDP達20800美元超過香港成為全國第一,民間金融危機全面爆發……鄂爾多斯總是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吸引著大眾的眼球,此次東勝區政府違法征地案中有9名官員被被鄂爾多斯市紀檢監察機關處以警告或記過等處分。
2010年4月,東勝區政府與鄂爾多斯市星河灣綠洲生態園開發有限公司與簽訂合作投資建設協議,約定由該公司投資,在罕台鎮開發集住宅、酒店、商業、教育和社區服務為一體的星河灣項目。項目規劃面積11820畝,其中一期工程2595畝。
2010年11月,根據區政府要求,東勝區國土資源局未經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在罕台鎮政府的配合下違法徵收土地9505畝,其中農用地8382.19畝(耕地676.8畝)。
2011年1月,星河灣公司未經批准,在上述土地範圍內違法佔地2543畝進行一期工程建設。其中,房地產開發用地673畝、古河道治理及綠化用地762畝、平整土地1108畝。
2011年3月,東勝區政府開始星河灣項目建設用地的組卷報批工作,區國土資源局違規出具了「無違法用地」的現場查看記錄。7月8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批准東勝區2011年第11批次建設用地,涉及星河灣項目區內土地525畝。
2011年7月30日,按照東勝區政府有關會議要求,區國土資源局在違法佔地行為未依法處理到位的情況下,將525畝土地中的458畝分3宗掛牌出讓,均被星河灣公司摘牌取得。隨後,鄂爾多斯市發改委對項目予以核准,市規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分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東勝區國土資源局先後兩次向星河灣公司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但該公司未停工。2011年5月,區國土資源局對星河灣公司的違法佔地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房地產開發佔用的673畝土地上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對違法佔用、平整的全部2543畝土地按每平方米5元處以罰款,共計847.77萬元。8月,星河灣公司停止施工,繳納了罰款。
近期,東勝區政府對違法用地和地上建築物作出了進一步處理:已佔用的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尚未取得用地手續的用地,將盡快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後依法供地;建設佔用的臨時用地,項目建成後即予以拆除;尚未佔用的、已用於河道治理、綠化、平整的土地,退還原集體經濟組織;已沒收的地上建築物及其他設施已公開拍賣。
通報指出,該案處理結果如下:鄂爾多斯市政府已向自治區政府作出書面檢查,東勝區政府和鄂爾多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規劃局已分別向鄂爾多斯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同時,鄂爾多斯市紀檢監察機關已分別給予東勝區政府區長藺健行政警告處分,原分管副區長韓廣源行政記大過處分,現分管副區長高佔勝、區長助理兼區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主任丁茂林、區國土資源局局長李寶林、區建設局局長劉斌、區規劃局局長韓耀庭、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奇軍行政記過處分,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趙文斌行政記大過處分。星河灣公司副總經理溫曉斌涉嫌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