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郎艷林4日電】10月1日起,《貴州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將正式施行。屆時,持有《居住證》的流動人口可享有在貴陽市租、購保障房,申領駕照、就業、醫療等12項權益,其子女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發佈的一項數據顯示,近年來,隨著貴州省工業化、城鎮化戰略的實施,帶動流動人口逐漸加大。據統計,貴州省共登記流動人口706.0066萬人。其中省內縣際流動約125萬人,省外流入人口233.2093萬人。
10月1日起,流動人口管理實行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制度,由公安機關負責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管理工作,流動人口可以憑居住證在居住地享受有關服務和辦理有關事務。持有原《貴陽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的仍然有效,到期後可申領《貴州省居住證》。
12項權益 居住證含金量直逼戶口本
按照新實施《貴州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居住證持證人可按照規定享受職業技能培訓和公共就業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按照規定獲得法律援助;育齡夫妻在居住地享受和常住人口同樣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傳染病防治、婦幼保健和兒童計劃免疫服務;按照規定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和登記;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遷入條件的,可以申請辦理常住戶口;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可以租、購城鎮保障性住房;參加居住地科技發明創新成果申報;依法加入居住地工會等組織和參與居住地有關社會事務管理;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務。
同時,居住證持證人子女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負責統籌安排其子女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