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實習記者劉文慧內蒙古7日電】近日,內蒙古包頭市出台《包頭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提出留包工作的大學生可以申請公租房,緩解大學生住房難、住房貴的壓力。
《包頭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主要具備:具有本市戶口或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同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在包頭市轄區範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於15平方米的現在包頭市居住的是市民都可以進行申請辦理公租房。
這一政策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大學生剛工作所面臨的工資低、租房難、租房貴的壓力,另一方面為城市建設吸收優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