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敖敏輝 廣州22日電】21日,廣州警方通報一起自焚案件,本月8日,一男子在海珠區赤崗派出所內點燃身上汽油,警方滅火 後將其送往醫院搶救。雖經13天的搶救,男子還是不治身亡,警方認定,馬某的行為涉嫌縱火罪。記者獲悉,自焚男子來自河南,對於警方認 定其為縱火行為,家屬表示不理解,並對多個細節提出質疑。
據警方介紹,8月8日晚,馬某(男,30歲)因駕駛無牌證三輪摩托車非法營運被赤崗派出所查獲,其摩托車被依法扣押。9日14時許,馬某用汽 油淋濕自己衣服後,攜帶打火機來到赤崗派出所大廳威脅要取回被扣押的摩托車。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勸止,馬某突然點燃身上汽油,民警迅速 實施撲救,並通知「120」到場,協助「120」醫務人員及時將馬某送往醫院救治。事件中,參與撲救的一名民警被燒傷。
據介紹,事件發生後,海珠警方和相關部門會同醫院對馬某及被燒傷的民警全力實施救治。經醫院診斷,馬某為全身廣泛性深二度至三度燒傷 ,受傷民警為淺二度至深二度燒傷。同時,海珠警方成立專案組對該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調取現場及周邊視頻圖像及對知情群眾進行走訪,收 集相關證據,認定馬某的行為涉嫌放火罪。8月21日凌晨,馬某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受傷民警仍在救治中。目前,海珠警方正協同相關部門開 展善後處理工作。
不過,對於警方的通報,家屬提出了質疑。馬某的妻子段女士介紹,他老公自2000年就來到廣州,曾常年在一家服裝廠做庫管。後工廠不景氣 下崗,於是買了輛摩托三輪載客以維持生計。她說,8事發當日,老公在載客時,車子被廣州海珠區赤崗派出所沒收,並提出讓交2500元罰金贖 車。次日,老公帶著2500元贖金,先去加油站買了汽油,原打算贖了車加了油就可以騎著回家。不過,事後卻傳來老公被燒傷的消息。
段女士介紹,當日並未攜帶火機之類的點火用的東西在身上。警方提供給她的監控錄像顯示,兩名警員與馬先生有過拉扯,在之後的一段視頻 中,角落中就出現被火包圍的馬先生,之間發生了什麼,她無法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