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楊紅玲內蒙古22日電】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紅山區人民法院就被告人楚天生(化名)強姦未成年親生女兒楚曉雲(化名)一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早在2009年3月的一天,楚天生在赤峰市紅山區某村的家中將其不滿十三週歲的女兒楚曉雲強姦。2012年3月某日,楚天生在家採用打耳光等手段將其女兒楚曉雲強姦。2012年4月某日,楚天生在家採用語言威脅、毆打等手段欲對楚曉雲強姦時,因鄰居串門而未得逞。2012年5月某日早晨,楚天生將自家大門從外面鎖上後翻牆進院,在屋內採用語言威脅、毆打、捆綁等手段將其女兒楚曉雲再次強姦,在強姦過程中對被害人進行毆打,致其受傷,經鑒定構成輕微傷。法院還查明,自2012年3月以來,被告人楚天生多次對楚曉雲進行猥褻。
法院認為,被告人楚天生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行為,其行為侵犯了婦女性自主權,已構成強姦罪。被告人楚天生違背婦女意志,採用暴力手段強制猥褻婦女,其行為侵犯了婦女的身體自由權和隱私權,已構成強制猥褻罪。楚天生姦淫幼女,從重處罰。決定對楚天生數罪並罰。遂當庭作出判決,以強姦罪、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楚天生有期徒刑14年。
楚天生為了發洩自己的獸慾,在3年的時間裡不僅多次強姦年幼的女兒,還經常因女兒的不順從而威脅恐嚇,甚至是拳腳相加、任意打罵,對於自己的這些惡行卻沒有絲毫的懺悔,他的麻木令人髮指,人性在他的身上已經蕩然無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