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劉文慧內蒙古24日電】近日,內蒙古發佈《內蒙古自治區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暫行辦法》,正式規定企業可通過質押註冊商標進行貸款。
據悉,註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是一種新型的貸款方式,它以擬質押商標的評估價值為主要參考依據,由貸款人按評估價值的一定比例確定,貸款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註冊商標評估價值的40%。
據瞭解,對以經過認定的中國馳名商標和內蒙古著名商標的專用權作為質押的,貸款人可優先辦理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