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人民網8月28日援引共同通訊社的報道,日本國會參議院國土交通委員會28日通過《海上保安廳法》和《外國船舶航行法》修訂案,擬賦予日本海上保安廳在偏遠的離島上實施逮捕的權力。該修訂案將於29日在國會進行表決。
日本現行《海上保安廳法》規定,海上保安廳的執法範圍僅限於「發生在海上的違法犯罪事件」。在出現外國人非法登上偏遠島嶼的情況時,無法進行對應,只能等待警方前往現場處理。而該法在修改後,海上保安廳將可代替警方對「非法登島」者進行搜查和逮捕。
報道稱,2010年9月中日撞船事件發生後,日本政府開始討論強化海上保安廳權限。《海上保安廳法》和《外國船舶航行法》的修訂案於今年2月提交國會。
日本海上保安廳隸屬於日本國土交通省,主要從事海上違反犯罪事件對應、消防等海難救助、海路測量,以及燈塔等海事設施修築等工作,目前有職員約12000人,船隻514艘,飛機75架。海上保安廳不同於海上自衛隊,不是武裝力量。中國與日本在釣魚島海域發生爭端時,通常情況下直接面對的是日本海上保安廳,本次登島事件中阻攔保釣船隻、抓扣保釣船以及船上9名保釣相關人士的便是日本海上保安廳。因海上保安廳不能在陸地上實施所謂「執法」,所以本次登島的5名保釣人士是被沖繩縣警方抓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