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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簽名馬英九 被訴偽造文書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9-02]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華夏經緯網9月2日引述台灣媒體報道,台中市林姓男子兩個月前涉嫌酒後騎摩托車,因摩托車搖擺不定又未戴安全帽、沒開車燈,被警員攔查驗出酒精濃度達0.43毫升,但他卻在告發單上簽下「馬英九」3個字,台中地檢署認為此舉影響警方舉發道路交通違規的正確性,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

據報道,林男(41歲)到案後供稱,他是因被開罰單情緒極不穩定,沒有惡意,也未口出惡言或態度不佳,想到自己工作收入不多卻要罰錢,才會在罰單上「亂簽」,發洩不滿情緒。林男懊惱的說,正在煩惱繳不出罰單,沒想到又多了1條偽造文書罪。

市警五分局警備隊長陳俊彥表示,林男6月25日凌晨酒後騎機車,途經台中市北屯路與昌平路口時,因未戴安全帽、未開車燈,沿途又搖擺蛇行危險駕駛,引起警員注意攔下盤查。

林男表示自己先前有喝酒,休息一陣子後已酒醒,才騎機車返家,人都快到家門了,卻被警察攔下,希望警員不要追究。但值勤警員聞到林男身上有濃重酒味,依規定執行酒測,發現酒測值達0.43毫克,依規定酒測值不能超過0.54毫克,林男雖然酒駕未肇事,仍違反公共危險移送標準,要開單告發。

警方填寫告發罰單,並告知要扣留機車時,林男頓時情緒失控,抱怨「難不成要走路回家」。陳俊彥說,林男當時拒簽罰單,警方見他情緒極不穩定,一再安撫,忙亂中未詳看簽名內容,執行勤務的警網返隊交班,才發現林男竟在罰單簽署「馬英九」的名字。

當日上午,警方聯繫林男到警局領取被查扣車子,並告知林男簽署「馬英九」姓名觸「法」,涉嫌偽造文書罪,林男感到很後悔,但事實已造成,被警方函送「法辦」。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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