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首頁 > 即時新聞 > 即時中國 > 正文
【打印】   【評論】   【推薦】  【關閉】  

鄒恆甫回應被北大起訴侵名譽權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09-08]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法制晚報報道,針對「侵犯北京大學名譽權」立案的消息,今天凌晨,鄒恆甫在網上回應稱「為揭露和盡量消滅教育界的腐敗和淫亂,作為中國經濟學教育和研究第一人應該上法庭」。

8月21日早,鄒恆甫爆料稱:「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姦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爆。」

8月31日北大宣佈要起訴鄒恆甫。

昨天下午,海澱法院在其官方網站發佈消息稱,北京大學訴鄒恆甫名譽權糾紛一案「經我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於2012年9月7日立案」。法院方面拒絕透露起訴書的具體內容。

今晨1時43分,鄒恆甫在其實名認證的微博上作了簡短的回應。

記者隨後通過微博私信等方式聯繫身在美國的鄒恆甫,但均未得到他的回應。

案件解讀

按照慣例一個月內開庭

今天上午,記者就此事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瑛。劉瑛稱,按照慣例,法院應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方,被告應在收到之日起15日之內提交答辯狀。立案後一個月內應進行開庭。

當事人必須在舉證期限內進行舉證,期限過後舉證,法院將不會接受。「所以鄒恆甫要想贏官司,他至少得在約定的舉證期限內進行證據提交」。

6個月內會作出判決

中國政法大學宋朝教授稱,「根據鄒恆甫人在美國的情況來看,如果他收不到法院的立案開庭通知也無所謂,法院會進行公告送達。」宋教授稱,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宋教授介紹,如果鄒恆甫始終不能到庭應訴或提交證據,那麼法院會進行缺席審理,按照規定6個月之內將會作出判決。

北大做原告是合適的

此前對於有人質疑,鄒恆甫主要爆料的是「北大院長」、「北大教授系主任」等,因此更適格的原告主體應該是上述人員個人,而非北京大學。

對此,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建民稱,因為鄒恆甫提及「北大院長」、「北大教授系主任」,在北大看來是客觀上傷害了學校的名譽。況且鄒恆甫沒有具體點到人名,因此學校提起訴訟是合適的。

      責任編輯:Shineyo
北大夢桃源餐廳稱將起訴鄒恆甫      [2012-09-02]
北京大學正式起訴鄒恆甫      [2012-09-01]
北京大學今日正式起訴鄒恆甫      [2012-08-31]
北大發評論斥鄒恆甫惡言煽民意      [2012-08-30]
鄒恆甫稱北大學生行賄當選幹部      [2012-08-27]
北大冀鄒恆甫配合調查姦淫傳聞      [2012-08-25]
北大查姦淫傳聞 鄒恆甫:願配合      [2012-08-24]
胡錦濤將在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上第一個發言      [2012-09-08]
新華網:中國不會爆發經濟危機      [2012-09-08]
日相:望中方理解「購島」行動      [2012-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