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楊紅玲內蒙古10日電】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阿拉善盟電業局原副局長張月旺貪污公款一案做出終審判決,由一審判有期徒刑15年改判為無期徒刑,該案是阿拉善盟建盟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貪污案件。
據介紹,張月旺原系內蒙古阿拉善盟電業局副局長(副處級),自2005年至2010年,利用擔任阿拉善電業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採取簽訂虛假合同、開具虛假發票套取公款的手段,實施貪污公款犯罪13起,累計金額達8,674,478.49元。案發後,其所貪污的公款全部被依法追繳。
2011年8月24日,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張月旺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1年9月1日,阿拉善盟檢察分院以一審判決量刑畸輕為由,依法提出抗訴。
經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認為張月旺大肆侵吞公款867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破壞了國家的廉政建設制度,應予依法懲處,原審判決量刑不當,檢察機關抗訴有理,遂由原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改判為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