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郭若溪 見習記者李薇 深圳14日電】12日,深圳市公安局制定的《深圳市公安局社區警務工作規範》正式頒布實施,深圳將設置專職化社區民警以加強公安機關基層基礎工作,社區民警將徒步或騎單車巡邏,其工作重心將放在治安防範以及服務等方面,致力於掃除深圳社區治安盲點。
轄區重大事故將追求源頭管理責任
據瞭解,新出台的《新規》具有六大特點:在警力的配備上,具體數量將由各分局轄區實際自主決定,但每個社區警務室須保證有1名以上專職社區民警。在勤務模式上,社區民警工作出行方式必須為徒步或騎警用自行車,到規定的必到點進行簽到,最大限度將警力部署到案件高發、防範薄弱的重點時段和部位。在績效考核上,以轄區群眾安全感、滿意度和警情控制程度為主要依據。在工作職責上,明確「實施治安防範、管理實有人口、採集基礎信息、化解矛盾糾紛、發動群防群治」為社區民警工作主業。在素質保障上,將定期召開社區警務工作集中培訓。在獎懲制度上,對社區民警提供基礎信息直接服務協助破案的,與偵查辦案民警「同功同獎」,對疏於源頭防範管理,導致轄區發生重大案事件,則會倒查追究源頭管理責任。
公安部孟建柱部長表示,通過打造專職社區民警隊伍,力爭將警務室打造成「群眾家門口的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