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蕊 鄭州21日電】2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第一批7個參考性案例。其中震驚全國的瘦肉精案入選該批參考性案例。
劉襄等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旨在認定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劑,給消費者生命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入罪問題。該案例確認:行為人明知國家嚴禁使用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劑飼養生豬,且明知使用食品添加劑飼養的生豬流入市場會對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為攫取暴利,大肆非法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劑專供生豬飼用,致使大量含有有毒有害食品添加劑成份的豬肉流入市場,給廣大消費者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並使公私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本案對於震懾食品安全犯罪,遏制食品安全違法事件發生,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體現了人民法院對人民負責,司法保障民生的決心。
據介紹,本次發佈的7個參考性案例均來自於河南省各級法院的審判實踐。河南省各級人民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例時,應將參考性案例釋法說理的基本精神轉化為對正在審理案件的精準司法判斷,從而作出公正的裁判。具體參照中要注意:一是不能與案例所提煉出的裁判要點相背離,也不能罔顧個案具體案情,生搬硬套案例的裁判結果。二是參考性案例可以作為裁判理由在裁判論證說明中加以引述,但因為其不屬於正式的法律淵源,不能在裁判文書中作為法律依據直接援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