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社報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5日發表題為《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白皮書。白皮書指出:日本於甲午戰爭末期將釣魚島秘密「編入」版圖,竊取了釣魚島。
白皮書詳細披露了日本竊取釣魚島的始末。日本在明治維新以後加快對外侵略擴張。1879年,日本吞併琉球並改稱沖繩縣。此後不久,日本便密謀侵佔釣魚島,並於甲午戰爭末期將釣魚島秘密「編入」版圖。隨後,日本又迫使中國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全島及包括釣魚島在內的所有附屬各島嶼。1884年,有日本人聲稱首次登上釣魚島,發現該島為「無人島」。日本政府隨即對釣魚島開展秘密調查,並試圖侵佔。日本上述圖謀引起中國的警覺。1885年9月6日,中國《申報》登載消息:「台灣東北邊之海島,近有日本人懸日旗於其上,大有佔據之勢。」由於顧忌中國的反應,日本政府未敢輕舉妄動。
直至甲午戰爭前兩個月,即1894年5月12日,日本沖繩縣秘密調查釣魚島的最終結論都是:「沒有關於該島之舊時記錄文書以及顯示屬我國領有的文字或口頭傳說的證據。」
1894年7月,日本發動甲午戰爭。同年11月底,日本軍隊佔領中國旅順口,清朝敗局已定。在此背景下,日本內閣秘密通過決議,將釣魚島「編入」沖繩縣管轄。1895年4月17日,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戰敗,被迫與日本簽署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釣魚島等作為台灣「附屬島嶼」一併被割讓給日本。1900年,日本將釣魚島改名為「尖閣列島」。
日本官方文件顯示,日本從1885年開始調查釣魚島到1895年正式竊占,始終是秘密進行的,從未公開宣示,因此進一步證明其對釣魚島的主權主張不具有國際法規定的效力。
1972年3月8日,日本外務省發表《關於尖閣列島所有權問題的基本見解》,認為釣魚島為「無主地」,不包含在《馬關條約》規定的由清政府割讓給日本的澎湖列島和台灣及其附屬島嶼的範圍之內,中國沒有將釣魚島視為台灣的一部分。
白皮書認為,日本的上述主張嚴重違背事實,是完全站不住腳的。釣魚島屬於中國,根本不是「無主地」。在日本人「發現」釣魚島之前,中國已經對釣魚島實施了長達數百年有效管轄,是釣魚島無可爭辯的主人。
白皮書強調,日本大量官方文件證明,日本完全清楚釣魚島早已歸屬中國,絕非國際法上的無主地。日本所謂依據「先占」原則將釣魚島作為「無主地」「編入」其版圖,是侵佔中國領土的非法行為,不具有國際法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