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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巧雲告央視侵權


http://www.wenweipo.com   [2012-09-25]

【本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楊紅玲內蒙古25日電】據悉,今年6月內蒙古興安盟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會員巧雲委託律師向中央電視台提起訴訟,原因是中央電視台在沒有取得她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2012年春節晚會上使用其創作的地毯圖案作為舞台設計,嚴重侵害了她的美術作品著作權,要求對方消除侵害原告美術作品著作權產生的不良影響,在中央級新聞報刊上公開賠禮道歉,並且支付賠償金10萬元。目前,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正在對此案進行訴前調解。

據瞭解,該節目的舞台設計是由與中央電視台有合作關係的某創意文化公司完成的,該公司相關負責人承認由於工作人員的疏忽造成侵權行為,並表示依據該公司與央視簽訂的合作協議,侵權產生的所有後果都要由該公司來承擔。就此侵權行為,他們願意到內蒙古登門向巧雲表示歉意,也願意作出一定的經濟賠償。但是,登門致歉的要求遭到了對方代理律師的拒絕,對方不肯提供巧雲的居住地址。另外,該項目的製作經費只有幾千元,對方開出的賠償額度最低也要6萬元,對此他們公司無力承受,因此只好聽從法院的判決。

但據巧雲代表律師表示,因為央視是2012年春晚演出的組織者,也是春晚錄音錄像的製作者,在晚會中,央視在未經原告事先許可的情況下,在春晚中擅自使用原告創作的美術作品,且在使用的實質程度上對原作品的構思進行了篡改,構成了對原告美術作品著作人身權、財產權的侵害。央視必須向原告承擔侵權損害責任,所以理應狀告央視。

就此事件,央視相關人員已作出回應,承認存在侵權行為,但是侵權責任應該由負責設計的文化創意公司來承擔,但是央視方面可以幫助從中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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