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華龍網報道,今日上午,重慶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決定任命
李維超為重慶市監察局局長。
二、任命
張曉川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庭庭長、審判員;
喻志強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員;
趙虹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
尹潔為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吳克強為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樊非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宋丹丹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
陳中林為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王立新為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呂遠、陳忠、張遠馳、熊皓、劉文勝、張耀雲、章興東、王永軍、張靜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徐維彬、鄧光榮、錢美珍、朱軍、王美玉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員;
李德斌、閻九春、黃心剛、汪永凱、熊聖輝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檢察員;
唐漫江、董建波、陳波、秦江澤、聶美焱、陳林中、陳松、瞿慶鴻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檢察員;
陳永忠、袁小華、龔農、田華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察員;
余懷瓊、唐斌、柴冬梅、賀唯、張毅、諶能、肖穎為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
三、決定免去
徐海榮的重慶市監察局局長職務。
四、免去
宋令友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唐亞林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吳克強的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樊非的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盧君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宋丹丹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胡永強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庭長職務;
陳中林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王健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竣格的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昱、汪和平的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莫宗永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田桂英、甘健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職務;
陳錫鐘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黃世權、何安的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五、撤銷
羅鷹的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檢察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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