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援引日本《朝日新聞》 9月30日報道,在1971 年的返還沖繩協定中,美國不顧中國大陸和台灣的反對,決定把尖閣諸島(即我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編者注)交還日本。本報從美國政府的公文資料中獲悉了此舉的幕後情況。
這些資料是在喬治·華盛頓大學國家安全保障公文館發現的,形成於日美1971年6月17日簽署返還沖繩協定前夕。
其中包括兩份絕密級文件,分別是中情局(CIA) 1971年5月撰寫的局勢報告《尖閣諸島爭端海底的石油波濤洶湧?》和備忘錄《尖閣諸島紛爭的政治意義》。兩份文件介紹並分析了中國大陸和台灣宣稱擁有尖閣諸島主權的來龍去脈。
兩份文件認為,當時和美國保持邦交的台灣通過駐美大使的無署名備忘錄,強烈要求美國在返還沖繩時將尖閣諸島的主權移交台灣。
兩份文件並未明示尖閣諸島的主權歸屬。而且圍繞尖閣問題,被日台夾擊的尼克松政府內部曾發生激烈爭執。
經過內部博弈,最終尼克松政府敲定的立場是,把尖閣諸島交還日本,並不意味著美國對日本的主張採取了某種態度。美國在主權歸屬上保持中立。
美國政府如今一方面承認尖閣諸島處於日本的施政之下,另一方面則對主權歸屬不持特定立場。該原則可以追溯到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不過作為一項具體政策,顯然是經過1971年返還沖繩談判時的內部爭論才確定的。
舊金山和約並未寫明尖閣諸島是繼續受美軍統治的沖繩的組成部分。眾所周知,這成了日後領土爭端的火種。
日本是亞洲具有代表意義的自由主義國家,把它留在同盟陣營內就需要返還沖繩。同時,美國又不想因尖閣諸島和中國大陸以及台灣產生對立。因此,美國採取了一種曖昧的折衷方案,實際上將尖閣諸島返還日本,但不明確其主權歸屬。
40年後,東亞的大環境已經變化:中國崛起,大陸與台灣關係改善,日美的國力相對下滑。但是,美國仍不願改變曖昧政策。美國承認,根據《日美安保條約》,尖閣諸島是美軍的保護對象,但言語上並不積極。美國在任何時候都希望最大限度保障本國的利益。應該認識到,它仍在貫徹這一根本性原則。
【新加坡《聯合早報》網站10月1日報道】在中日島嶼主權糾紛中,美國一個主調是不選邊站。日本媒體昨天引述美國冷戰時期的情報局檔案稱,美國在將沖繩還給日本時,就尖閣諸島劃歸日本的立場左右為難。
分析還認為,在中國經濟佔上風的今天,美國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對這個問題會更加「曖昧」。
報道說,美國當時夾在日本、中國大陸和台灣之間,極為困擾。它最終雖是將島嶼交給了日本,但其機密文件中卻明確了美國的中立:「尖閣雖然歸還日本,但不意味著美國在(領土主權)主張上有任何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