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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舒立談薄熙來、十八大與政改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0-12]

【文匯網訊】據財新網刊載記者胡舒立評論文章,原文標題:薄熙來、十八大與政改——三談誰在踐踏法律尊嚴。

全文摘編如下:

直面薄熙來案並吸取教訓,意味著深化全方位改革、特別是政治體制改革已勢在必行 。

無論從哪個角度看,中共中央對薄熙來的處理都是個歷史大事件。

自9月28日中共政治局宣佈給予薄熙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初步披露了薄熙來的主要問題之後,全社會都在對此案進行反思。從薄谷開來案、王立軍案到薄熙來案,人們已經看到,真正將自己凌駕於法治之上、肆無忌憚踐踏法治尊嚴的人,不僅是薄熙來的家人或親信,根本就是這位貴為政治局委員的重慶市委書記本人。

可以期待,薄熙來會在法治軌道上受到嚴肅追究和嚴厲查處;而在當前,直面薄熙來案並吸取教訓,意味著深化全方位改革、特別是政治體制改革已勢在必行。

中共對薄熙來的處理決定與中共十八大的召開時間同時公之於眾,兩者顯然有相關性。此前的7月23日,就在薄氏被停職審查三個月之後,胡錦濤總書記在黨校講話中以相當篇幅論述政治體制改革,強調其具「重要位置」,「堅定不移加以推進」;習近平副主席表示要「堅定不移地繼續解放思想,毫不動搖地推進改革開放,把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向前進」;此後的9月29日,在九常委集體出席的國慶招待會上,溫家寶總理再談「堅定不移地推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體制改革」。顯見,隨著對薄熙來的審查步步深入,事實觸目驚心,本屆和下屆中央決策層當更為重視推進政治體制改革。

薄熙來在位之時,他主政的重慶以「打黑」著稱,其口號是「有黑必打」。而其妻薄谷開來成為謀殺犯、「打黑英雄」王立軍成為循私枉法者,薄熙來本人也在此案中濫用職權、負有重責。事實顯示他們成了最大的黑社會。現實啟示人們:薄氏正是通過轟轟烈烈的「打黑」運動化,強化警權並直接控制了警權。

薄熙來及其妻薄谷開來如此輕易地踐踏法律的尊嚴,凌駕於法律之上,正與其對警權超常的控制力直接相關;後來薄熙來與王立軍矛盾公開化後,王身邊七名工作人員先後被非法審查,王本人立即被安排「脫警」,都說明警權在當地之強悍,而薄熙來一家與警方的關係絕不是「對我不錯」這類個人關係,而是具有組織力的絕對掌控。這種掌控,使薄氏主政的地方權力具備了極權性質,相當危險。

防止此類事件重演或變相重演,必須防止警權過大,乃至妨礙法治;更需從根本上改變「人大於法」、「權大於法」的制度基礎。胡錦濤「7·23講話」強調「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溫家寶「9·29講話」也重申「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法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讀來更顯深意。在未來通過紮實的民主法治建設,形成對政治權力垂直和水平的制衡,是至為關鍵的改革。

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公佈的薄熙來的問題,還包括另一項重要內容,即他「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利用職權、薄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巨額是多少,目前數目不詳,常識論當以百千萬元計。引人深思的是,此類行為可追溯至他在「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如此算來約在20年間。

許多人提出,既然薄熙來早在大連市就有問題,為什麼未能及早發現?在此,我們從另一角度設問:為什麼他擔任了「領導職務」,無論是市長、省長,還是書記、部長,便能夠擁有了「為他人謀利」的權力;而且不獨自己,其妻子薄谷開來也可「利用薄熙來的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利」?在正常的市場環境中,企業家或成或敗自有市場說話,而在中國的薄熙來案例中,擁有領導職務便成了「租金掌握者」,職務上升則意味著掌握更多的租金,能夠源源不絕地為他人謀利進而為自己分利。

早在20多年前,經濟學家們就提出轉軌經濟中的「尋租現象」正是腐敗的根源,其原因在於新舊體制交錯時期,某些領域和部門或某些官員的權力過於集中,政府通過干預和管制經濟製造了「租金」,自己也就成了尋租者。而解決之道就是完善市場經濟體系。當前,中國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而官員的尋租行為也花樣翻新、蔓延擴大。改革最迫切、最困難也非改不可的內容,就包括減少政府對經濟生活的干預,亦即減少「設租機會」。

說到底,具體貪腐事件發生,往往有多重原因,薄熙來事件也不例外。但是,通過全方位地深化改革,減少政府干預經濟活動的權力,剷除尋租土壤,使掌權者不想、不敢也不能利用權力「為他人謀利」,當為治理貪腐的治本之策。

薄熙來事件公佈後,有些人在振奮之餘又覺無奈,抱怨制度如此,難有作為。薄案爆發的偶然性,更使人加重此想。應當看到,防治腐敗的制度建設的確是個長過程,但正因為此,改革必須只爭朝夕,不宜再拖延。此外,有一項措施標本兼治,立可生效,這就是讓新聞媒體盡其職責,加強輿論監督。

試想,如果薄熙來從當大連市長時起,就能被置於輿論監督的聚光燈下,如果媒體對官員的監督批評成為常態,也許更嚴重的問題就會少發生、不發生。這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部分,關係到改革開放與反腐防腐的大局,而且在當下就可以付諸實施。薄熙來案損失重大,真正吸取教訓就應盡快行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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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曾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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