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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報:視公民如螻蟻者如何能真正愛國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0-17]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中國青年報》10月17日刊載作者楊耕身題為《視公民如螻蟻者如何能真正愛國》時評文章稱,在9月18日北京愛國遊行活動中,因認為一名老者「污蔑開國領袖」,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韓德強當眾掌摑,並聲稱「今後如果在遊行隊伍中遇到這樣的漢奸,該出手時我還會出手」,「絕不認錯」。而在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對於一些地方愛國遊行中發生的砸店、燒車行為,他表示,「怎麼火燒趙家樓叫愛國行為,砸了幾輛日系車就叫暴徒呢?」進而認為,「大象走路,它能顧得了螞蟻螳螂?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行動,它就是這樣的呀,它不可能是一點損失都沒有的呀。」言論甫出,波瀾頓起。

 韓德強「怎麼火燒趙家樓叫愛國行為,砸了幾輛日系車就叫暴徒呢?」的論調,匪夷所思。眾所周知,「火燒趙家樓」針對的是賣國軍閥,他們有實際賣國求榮之行為,而近期一些地方遭到打砸的日系車車主,都為合法公民,他們通過合法的渠道購置或使用汽車,並以合法的方式向國家繳納各種稅費,恰恰是一種愛國,與軍閥當年的「賣國行徑」形若霄壤。這二者如何能等同視之?

 另外,火燒趙家樓固然引發了「五四」愛國運動,但這並不意味著燒樓或打人行為本身毫無爭議。就在當年5月18日,時任北大教授的梁漱溟先生在《每週評論》發表文章呼籲法治,強調「打傷人是現行犯」;即使那些政府官員罪大惡極,但在罪名未成立時,仍不可被「侵犯,施暴」。梁漱溟寫道,如果不堅守法治底線,「將來損失更大」。他一再強調,如果中國要想獲得永遠的安定,那麼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法律,不可以任何理由超越於法律之上。只有起碼的公民權有所保證,方可談進步與發展。梁漱溟的這一觀點直到今天仍受到法學界高度推崇。

 韓德強「大象走路哪能顧得了螞蟻螳螂」的論調,尤其令人出離憤怒。「我愛國家,國家愛我」不是簡單的互補關係,它們也互為前提。胡適那句「萬國之上還有人類在」,早已道破了國家與公民的秘密。人民之所以組織國家,正是為了使它成為人民有尊嚴的、更幸福的生存之保障。不論是孟子兩千年前提出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還是今天中國所力倡踐行的法治與人權、民主與文明,都無不闡釋了這一點。因此這也意味著,既使一個國家一個社會必須象大象一樣行動,它也必須以「不犧牲人民」為前提,以「人民尊嚴」為最大歸依。

 這個世界從來不缺乏那種無視人民疾苦、以極端形式的集權主義欺壓個人的歷史,比如法西斯主義。但正如我們所見,它們與那種代表法治與文明的理性社會力量相比,前者除了給人類社會帶來流血與苦難、混亂與倒退之外,從來沒有給世界進步產生一絲一毫的正能量。因此,不管在任何時代任何國度,一個置他人的自由、尊嚴和生命財產於不顧的人,絕不可能是一個真正的愛國者;一個可以隨便給他人扣漢奸的帽子,並對持異見者大打出手、甚至像對待螻蟻一樣踐踏他人生命與尊嚴的人,任何冠冕堂皇的理論都只不過是其作惡的幌子罷了。

 自愛,並且愛人,這是人性之所在。很難想像,一個缺失了這種人性的人,能夠真正愛國;一種視公民如螻蟻的人,又如何能使國家變得更好。面對以「正道直行,不避風險」為標榜的北航副教授韓德強,審視那些在庇護在「愛國主義」旗幟下的種種惡,感覺不只是一種簡單的憤怒或是不解,更有一種五味雜陳,欲哭無淚。

      責任編輯: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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