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劉文慧內蒙古19日電】近日,為保高速公路運輸安全,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下發嚴格限定速度的新規定。
據悉,規定要求各地全面排查道路限速標誌,其中大中型載客汽車在高速公路行駛不得超過每小時90公里的速度,在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以下公路行駛時速度分別不得超過80公里、70公里和60公里。
此外,規定還要求大中型貨運車輛在高速公路行駛時速不得超過80公里,在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以下公路行駛時速分別不得超過70公里、60公里、5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