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薇深圳22日電】昨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自2011年以來 ,全市共有8名75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因涉嫌成為職業「水客」進行走私類犯罪,和因強姦、猥褻幼女等性犯罪被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這反映出深圳老人所面臨的情感關懷缺失、經濟保障薄弱等問題仍較突出。
據瞭解,這8名被起訴的75週歲以上老人犯罪形勢比較集中,以走私類犯罪和性犯罪為主。其中75歲的沈某(女)、80歲的陳某、80歲的利某,三人均因家庭經濟因素成為職業「水客」,通過口岸幫人攜帶物品如電子設備、手機、「仿真槍」等走私入境,賺取「代工費」。目前,沈某、陳某已被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和走私武器、彈藥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和有期徒刑四年。
而涉嫌性犯罪的幾乎全為孤寡老人,他們無人照料,精神生活缺乏,出現了引誘鄰居、熟人家或周邊的幼女,進行強姦或猥褻的情況。如七十五歲的慕某,因先後猥褻、強姦女童,被法院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八十歲的駱某,因強姦女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七十七歲的鄭某,因猥褻女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