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 實習記者 楊紅玲 內蒙古23日電】根據過渡辦法,按照國家關於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工作要求,將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務制度,包頭市、呼和浩特市原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併入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體系,具體過渡對應關係為: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在小學、幼兒園中聘任的中學高級教師)對應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三級教師對應三級教師。按照自治區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原中小學教師職稱過渡後,對應崗位級別關係為:正高級教師對應一至四級崗位,高級教師對應五至七級崗位;一級教師對應八至十級崗位;二級教師對應十一至十二級崗位;三級教師對應十三級崗位。
據瞭解,呼和浩特市、包頭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將採取講課說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民主測評等多種評價方式,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學術成果、業績能力進行有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