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網台北10月24日報道,台灣高等法院24日審理連戰長子連勝文遭槍擊案,兇手林正偉被二審判處無期徒刑。該案仍可上訴。
2010年11月26日,台灣五大城市「三合一」選舉投票前夜,連勝文為新北市民意代表參選人陳鴻源站台時遭兇手近距離槍擊,導致臉頰受傷,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黃運聖遭流彈波及死亡。槍手林正偉被當場逮捕。
板橋地檢署去年1月間依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將林正偉起訴。今年5月,板橋地方法院判林正偉24年徒刑。台灣高院24日二審判決認定,林正偉槍傷連勝文、流彈擊斃台下民眾,分屬殺人未遂與殺人,加重改判為無期徒刑。
連勝文當日下午發表聲明對判決表示不滿。他指出案件相關疑點,呼籲有關單位對本案槍彈來源、槍擊對像、動機、有無共犯等問題持續追查,使被害人能免於疑懼,並弭平槍擊案的重大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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