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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番禺拒絕公開「房叔」工資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0-31]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針對公民對廣州「房叔」工資信息的公開申請,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稱,該申請不屬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

 10月上旬,網友曬出,56歲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擁有21處房產,在網絡上引發圍觀和廣泛質疑。很快,廣州市紀委官方微博@廉潔廣州證實,網友爆料基本屬實,已對蔡彬停職,並作進一步調查。

 10月10日,南京郵電大學大二學生段國超向廣州市城管局番禺分局、番禺財政局寄送快遞,申請公開城管番禺分局政委蔡彬2011年的工資總和。

 昨日,段國超向媒體表示,他剛收到了廣州市番禺區財政局的告知書,其中稱:「您提出的公開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2011年的工資總和以及各項目(包含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具體金額的申請不屬於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

 告知書還表示,如果段國超不服本答覆,可以在收到告知書60日內向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3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對於這一答覆,段國超表示不解。他認為,面對公民的申請公開,番禺區財政局既不依申請公開,也未說明不予公開的具體原因,只一句「不屬於主動公開的範圍」,未免太過敷衍,「像在玩文字遊戲」。

 段國超稱,他會認真考慮,也在跟公益律師溝通,擬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疑問

 「房叔」工資是否應該公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不少學者、律師和普通公民都認為,官員的工資取之於民,涉及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不是國家機密,也不能算個人隱私,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應屬於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如果不予公開,應充分說明理由。

 但也有專家認為,雖然,官員工資公開,包括財產公示,在很多國家(地區)已是常態,但我國尚沒有建立起官員工資公開的政策平台。《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並未明確指明,官員工資應該屬於公開範圍。因此,在中國現實的法律環境下,官員工資既可以是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也可以是個人隱私。這是《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尚不完善的地方。

      責任編輯: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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