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新網11月6日引述「中央社」報道,台北地檢署6日起訴李宗瑞並求刑30年。部分被害女子在檢方勘驗性愛光盤時,看見自己入鏡,情緒崩潰並怒罵李宗瑞。
報道稱,李宗瑞被控迷姦夜店女子案,檢警查出慘被害女子超過20人,李宗瑞遭羈押至今,始終否認迷姦及偷拍,但檢察官根據光盤與被害人證述,認為李涉犯加重強制性交6件、強制性交12件、乘機性交10件、偷拍17件,將他起訴並求處有期徒刑最高的30年。
檢警表示,李宗瑞自2009年8月起,在台北市夜店內認識多名被害女子,並趁女子不注意,以安眠藥摻入香檳或礦泉水,蒙騙被害人喝下,待女子不省人事後,將被害人帶往他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住家性侵女子得逞,李並涉嫌以攝影機和手機側錄性愛過程。
全案偵辦期間,部分被害女子原本不願出面指控李的犯行;但檢察官鍥而不捨,並對她們曉以大義「只有提告,司法才能還你清白,公義才得以伸張」。後來有17名被害人出面指認李的犯行。
辦案人員表示,被害人全都是李的女性友人,部分被害人在勘驗性愛光盤時,發現自己遭偷拍,都震驚不已,還有人泣不成聲。有人因遭李性侵後,因李幫她穿回衣褲,醒後只能「懷疑」自己遭性侵,親眼目睹影片後,當場情緒崩潰,有人還罵李宗瑞「敗類」。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檢方正在整理相關卷證,會在9日以前將案件移審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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