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駐內蒙古實習記者高劍飛內蒙古6日電】據悉,內蒙古自治區已從2012年11月1日起執行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據瞭解,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最低工資標準中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內蒙古共劃分為四類地區。一類地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等14個區,二連浩特市等2個計劃單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2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2元/小時。二類地區: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等6個區、托克托縣等5個縣、錫林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阿榮旗等9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3元/小時。三類地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開魯縣等4個縣、烏蘭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巴林右旗等16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0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5元/小時。四類地區:卓資縣等8個縣、阿爾山市等3個縣級市和庫倫旗等17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9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7.6元/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