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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聲汪洋直面財產公開問題


http://news.wenweipo.com   [2012-11-13]    我要評論

【文匯網訊】據寧波日報報道,11月9日是上海代表團開放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十八大代表、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表示,要逐步實行財產公開制度。在制度上建立一套完備的、便於群眾監督的辦法,才是管好自己的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最有效的途徑。對於是否會帶頭公開財產的問題,俞正聲表示,只要中央決定,自己很容易公開,「因為我沒有多少財產」。無獨有偶,同一天,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回答有關官員財產申報的問題時表示,廣東也在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我們會繼續探索(見11月11日《新京報》等媒體)。

在黨的十八大上,官員財產公開成為輿論關注的一大焦點,而面對輿論關切,無論是俞正聲還是汪洋都未迴避。從兩位高官的表態可以看出,上海、廣東都已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並將逐步實行財產公開制度。猶記得在去年的全國兩會上,新疆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就曾表示:「對財產公示,你們知道我的態度。我現在告訴大家,第一,我已經按照中央現有的規定,如實填報我自己的有關情況;第二,如果將來需要向全社會公佈財產的話,只要有這個制度設計,我會率先公佈我所有財產。」很顯然,高官對財產公開越來越脫敏,也敢於公開財產。這次上海、廣東等地集中談及官員財產公開,再次說明了官員直面輿論呼聲的自覺,也凸顯出官員財產公開的必要和重要。

目前,我國已經實行了官員財產申報制。不過,由於申報只是一種內部匯報,不少時候缺乏有效核實,以至於一些官員申報財產時往往流於形式。比如日前落馬的廣東「房叔」蔡彬,房產多達22處,在其落馬前,也曾向組織申報過財產,但顯然弄虛作假;正在服刑的「三玩市長」湖南郴州市原副市長雷淵利曾坦白,「財產申報等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我從來沒有執行過。紀委每年春節後登記收受紅包禮金情況,我只是象徵性地登記一點。為了掩飾自己的受賄,每年過大小節,我都會向紀委交一些小小的紅包禮金。」

眾所周知,官員財產公開被稱為「陽光法案」,是舉世公認的反腐利器。不實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就會有更多的「房叔」潛伏,甚至神不知鬼不覺地將財產轉移到國外;不實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就無法很好地實現;不實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腐敗就很難有效遏制。問題的關鍵還在於,官員公開財產是義務,如果財產合法,沒什麼不敢公開的。日前,湖南省常德市漢壽縣政法委副書記張天成在微博上,將自己和家人的財產一一公示,並表示,「我覺得這個沒有敢不敢的問題,公佈財產並不是很難的事情」,「問題在於財產的來源合法與否,如果都是合法的,有什麼公佈不得的呢?」

而俞正聲則表示,只要中央決定,公開財產很容易。他還曾表示,「我的財產早就申報了。這次,中央是擴大申報範圍,要求申報住房、配偶子女工作等情況。我們按照規定每年如實申報。如果可能的話,你可以去中紀委查查。」這是一種坦然。越來越多的官員願意公開財產,這是好事,直面民意勝過閃爍其詞,公開財產勝過默不作聲。

溫家寶總理把官員財產公開定義為,「這是對幹部手中權力的一個最重要的監督」。「最重要監督」的表述,意在強調在對官員的所有監督中,官員財產公開的地位和價值無可替代。期待直面財產公開的官員越來越多,期待試點官員財產公開的地方越來越多,更期待官員財產公開形成制度,並上升為法律,成為對所有官員的一項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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